这年代,没有地图、没有手机导航、没有旅游指南,什么都没有!一个人呆在完陌生的大城市,简直是要命的事!

    刚才,应该让刘安养等待片刻的。郑胜下意识的打算直接回司马歆宅子去!

    但他最后还是汇入了人海之中。

    正如刘安养所说,郑胜对洛阳金市这些热闹的地方很感兴趣。那里是一处堪比铜驼街的繁盛之处,但不同于铜驼街的是,那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都能遇到。

    郑胜向路人打探了消息,得到了去往洛阳金市的路径,甚至可以说那是一条捷径。

    郑胜拐进铜驼街西侧的一处小巷子,一直往前走。竟然只走了数百米的距离,他便来到了这人声鼎沸、摩肩接踵的洛阳金市。

    这里是和铜驼街迥然不同的世界。

    走在街上的绝大多是衣着简朴的普通人,他们穿梭在人群中,各自忙碌着生计。做小买卖的小贩、来买东西的居民,还有和秃发鲜卑那些人打扮类似的胡人。

    郑胜走到一个食肆附近,突然感觉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他摸了摸袖子里的钱,放心的走进了这间食肆。

    “客官请进,客官是一位?”跑堂的小厮立刻上前招呼道。

    郑胜点点头:“我是一个人。”

    “好的,您请这边走。”小厮领着郑胜往前走着。

    郑胜看着这间不大的食肆,一共摆了大约十多张桌席——是需要盘腿而坐的草席子,确实很简陋。

    但这食肆依旧人满为患。郑胜一眼望去,几乎找不到空余的位置。这饭似乎还吃不到了啊!

    小厮最后却“神奇”的把他带到了一处只有两人的位置。

    “客官见谅,请您与这两位挤一挤坐下吧!”

    不就是拼桌吗?郑胜无所谓的点点头,道:“好的。”

    他把目光投向这两位各据一边,位置相错的两位身上,显然他们不是认识的朋友,甚至连认识彼此的打算都没有。

    听到又要加人进来,坐在左手边的满脸须发的高瘦青年没有一丝反应,继续大快朵颐着自己面前的大盘猪肉。

    而右手边的青年,看起来像是一个士人的模样,虽然穿着一身有些破旧的麻衣,但坐姿端正,正小口的喝着面前的酒水。听到小厮的话,他眉头稍稍一皱,似有些不满。

    “客官想要来点什么?”小厮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