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灯火通明的车站里,装卸工们正在卸货,到站的有轨马车运来煤炭,需要立刻卸下,然后运到码头,装船。

    所以,不远处的泗水码头也是一片光亮,夜班工人们的忙碌,确保货物的昼夜不间断转运。

    车站站台一角,夜巡的李笠,看着身边一盏立式煤气灯,看着那些围绕灯光盘绕、飞舞的蚊虫,有些恍惚。

    夜间照明,在那个时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古代’,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夜间照明的成本对于寻常家庭而言太高了,所以,平民百姓并没有“夜生活”这种概念,天黑就睡觉。

    而对于富贵人家而言,夜间照明的成本也不能说低廉。

    因为没有石油工业的帮助,古代的蜡烛价格不菲,要把房间照得宛若白昼,得烧很多蜡烛,如同烧钱,寻常家境殷实人家,也不敢这么奢侈。

    相比蜡烛,较为低廉的照明工具是油灯,而油灯光照不够,挑灯夜读容易损害视力。

    再次一等,是点火盆,通过燃烧木材获取光明。

    但这些照明工具的综合效能,都比不上煤气灯,前提是有充足的廉价煤炭供应。

    所以,眼前这一盏盏煤气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就是夜间照明神器。

    然而这不是李笠的发明,确切来说,是一场意外演变出来的产物。

    最初,这是一场意外,一处炼焦窑炉的工人,发现炼焦烟囱冒出的废气可以点燃。

    他们对窑炉做了改造,将炼焦废气经由特制烟道,引入灶台燃烧,于是,工人们就能时刻煮饭烧水,烘烤衣物。

    这是不错的‘废物利用’,充分展示了工匠们的发明创造能力。

    渐渐地,这种办法在其他各处炼焦窑炉推广,包括冶炼场(铁冶)的炼焦窑炉。

    冶炼场用工成百上千,有专门的食堂服务工人,当食堂大娘发现有人用‘私灶’抢她们生意的时候,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谁家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工人们要省钱养家,大娘们要赚钱养家,矛盾爆发。

    工人们有力量上的优势,具备极高的“物理伤害”,而大娘们的脸皮厚、嗓门大,“声波攻击”可以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

    一番波折之后,双方妥协,从炼焦炉里引出的废气,通过特意铺设的陶管管道,输送至搬到附近的食堂里,用作灶台燃料。

    工人们不许用炼焦废气做饭,那么,获得了免费燃料的食堂,自然要将饭菜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