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时候,可能觉得父母是天,家法就是天下最大。

    人情大过天。

    等长大有了文化,有了见识,开始明白法律才是最大,逐渐坚信法治才是社会进步的基础跟原动力。

    天下平等,王子与庶民犯法同罪,那才是文明社会的终极目标。

    不过等真正进入了社会,接触了现实,明白了事理,恐怕才会知道法也不是万能的。

    譬如眼前这样的事情。

    警察和校里面保安处的领导来了都没辙。

    满头满身是血,哪怕只是小口子,看着也骇人,还口口声声说是地滑撞伤要赔偿!

    哪怕摔伤撞伤为什么要脱上衣呢,又或者餐厅里面有摄像头,都能证明他是自己撞上去的,可也没法把这无赖怎么样。

    警察只能调解,劝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

    换句话说就是该花钱买平安就买,这又不是本地地痞流氓,一口的平京腔,人家来这么干都是有原因的。

    警察局只是执法维稳部门,可不是法官裁定。

    要不走法律程序起诉?

    保卫处更无辜,只要想伸手拉扯,这就奔着那落地玻璃去撞,跟撞门锤似的!

    对完全不要脸的人,法律已经无法震慑影响了。

    偏偏还很难控制这撒泼无赖的嘴脸,连警察都说最多能带回去问话,连拘留都轮不上,放出来铁定又变本加厉的。

    这餐厅还想不想营业了,警署天天管这破事儿还要不要做事了。

    钱多多看袁媛差点把头都磕到玻璃渣子里,直接叫上罗小妹帮自己的忙,把这姑娘扛着塞进帕拉梅拉离开!

    这也是个小插曲,看着当事人开这么壕的车,连警察和保卫处都说给点钱买平安算了。

    这不就是道德绑架么?

    且不说这车不是自个儿的,就算是自己有钱,就该纵容这种撒泼的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