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舔了下嘴唇,仰起脖子:“我也不对,我不应该说那些。”

    男生脸上还残留着被雨沾上的湿意,浓长的眼睫梢上湿漉漉的,这衬得他的眼睛更水润更清透。

    “你刚才是不是想让钟乐期请你吃晚饭?”

    常欢张了张口,想起刚才的事,瞬间又郁闷起来:“我今天都准备好敲诈他们一顿了,结果被你这么一搞,计划落空。”

    薄文熠看着他的眼睛:“那我等下给你双倍敲诈回来,好不好?”

    常欢的眼睛一下弯了起来。

    同步一起弯起来的,还有透着粉色的双唇。

    大概是皮肤特别白的缘故,常欢的唇色比一般男生更粉一些。

    这会儿那嘴唇上也跟着沾了一点雨丝,看上去更加水嫩了。

    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常欢歪头想了一下,从他认识薄文熠到现在,两个人似乎从没有一起出去吃过饭。

    不光没有一起吃过饭,还没有逛过街,看过电影。

    他们在一起以后,活动范围都变得很小,除了书房就是卧室——

    这样不行,以后一定要多找机会和薄文熠一起多出去逛逛。

    老是在相同的地方,很容易对彼此失去新鲜感,长此以往,就会影响两人的感情。

    虽然他也说不清两人现在到底算不算……有感情。

    正想着,常欢感觉眼前男人的脸突然放大了一圈。

    接着,唇上热了一下,男人很轻地在他唇上吻了一下。

    常欢的眼睛一下瞪圆了。

    薄文熠在男生迅速“变色”的脸颊上看了一圈,满意问:“想好去哪里了吗?”

    常欢连续眨了好几回眼睛,才抬起下巴:“是不是我想吃什么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