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小县城。

    李想坐在书桌前,双手敲击着键盘,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一行行文字就那样很快地出现。

    文字是多么的鲜活,每一个字都像是小生命一样被敲击出来,每一个字都是他的心血。

    灵感来了,真的就是写得飞起。

    太难得了,这种感觉真的太爽了!

    而且他写得太好了,完全不同于卡文的时候那痛苦绝望的难产,现在他就像是不知道怀了多少胎,反正就是一把刀直接破开他的肚子,把他的孩子一个个拿出来……

    他的作品真的就是他的孩子呀,满是心血,每一个敲击键盘的声音都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噢耶!

    没有人能够阻止他,感觉他现在就是灵感本人,一直泉涌。

    写得真好!

    果然他时候有天赋的!

    李想一口气写完这个情节后,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虽然写的是县城里面的故事,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故事,最重要的就是情节,至少在李想这个扑街不成熟的作者看来,情节是最重要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想要写好《县城青年》,最重要的还是故事里面的情节,情节来源于生活,但也会高于生活。

    李想看着那段文字

    【陆风的父母不会知道,陆风早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不,不应该说是捡来的,而是被抢来的。

    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小到他还是个婴儿,那个时候他妈妈生不出孩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爸和几个亲戚在一个晚上抢了一个捡破烂的疯癫女人怀里的孩子。

    究竟是什么样的夜晚,什么样的地点,又是怎么样疯癫女人,长得什么样,陆风不知道。

    他更加不知道,那个还是婴儿的他被从他亲生母亲的怀里抢走,硬生生地被抢走,会不会哭?

    那个疯癫的女人又会不会哭?

    会不会疯得更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