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不能对自己的鲜血太过贪婪,因为血液不够,身躯会坏死,就需要重新组建一副身躯。

    重组身躯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很痛。

    就像有针扎在灵魂里面!

    所以没有人会轻易的舍去身躯,就像没有人喜欢打针一样。

    “好,我数到三!”杨修的声音也很兴奋。

    在三国时代里生活过的人,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对战场都不陌生。

    从某个角度来说,还有些向往。

    杨修本是个书生,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留在后方,陪着建安七子吟诗作乐。

    但他喜欢前线,那怕没能力冲锋陷阵,在一旁看着也好,所以他跟着曹丞相南征北战。

    他喜欢边看边吟诵那首带血诗。

    马蹄声起如战鼓,沙场厮杀看人屠。

    金戈在手谁不服,连人带马血满涂。

    对他来说,拿枪上阵是不行了,开车厮杀还是做得到的。

    “3,2,1。”杨修数完一字,手脚并用,将救护车一个漂移,横在了道路中间。

    那一刻,他仿佛回到了曹营,跟在一大群武官后面,近距离看着前方厮杀。

    巡捕房的两辆车都撞毁了。

    十二个人跳下车来,十二把长枪指向车厢。

    然而,还不等他们做出任何动作,将自家车顶砸破的潘凤,带着一大块破车顶从天而降。

    “潘凤在此,统统受死!”面目狰狞的大汉,舞动着手中的车顶,就像舞动着一把巨扇。

    持枪的十二个人,不消片刻,就像蚊子被扇子拍到,一个个被拍飞了出去。

    “干的漂亮!”杨修很是羡慕的赞叹了一句,将车子开到潘凤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