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音就像是美杜莎的双眼,轻而易举地把江焕给石化了。他挣扎着却连头也回不了,一张嘴也成了摆设,吐不出半个字。

    他好像错误地将自己陷进了危险的境地,他总是做这种自己没法容忍的事儿。

    “江哥。”许一诚上前几步,在江焕面前站定,他看起来多少有些狼狈,脸颊还没消肿,一开口门牙漏风,“昨天……不好意思。”

    江焕一点点恢复了意识,尽可能冷静地判断着眼前的状况,眼前的许一诚,看着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

    还没待江焕开口,许一诚又靠近了他些,朝他伸出了一只手:“江哥,握个手好吗,握个手把那些事儿都一笔勾销,我还想继续听你唱歌,成吗?”

    许一诚一席话说得很是诚恳,伸在面前的手没有收回的意味。江焕垂眼看着这只手,思绪像浪潮般一波波涌过,最终还是伸手轻轻握了握——

    他得赚钱,至少在表面上,他不能和许一诚搞砸关系。

    “好!大家都是好兄弟,哪有什么隔夜仇嘛。”一旁的老板突然“啪啪”鼓起掌来,察觉到两人飘来的无语目光后,他垂下手尴尬地干笑了两声,“挺好的、挺好的……”

    “江哥,你今天打算唱什么?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许一诚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憧憬中带着畏惧地看着他。

    江焕本来确实不想来,可惜许一诚不知道,他崇拜的这位,其实特别好收买,为了一两百块钱,甘愿一次次地跳火坑。

    “今天唱不了,我没带吉他。”江焕做好了拿完钱就走的准备,没料到事情突然发生了转机。

    “这有啥,我们店里有备用吉他,你看看称手不。”老板说着便揽过江焕的肩,强行将他往舞台那边带。

    乐器和鞋有点像,都需要长期的磨合才能适应。时间久了,乐器之中仿佛也蕴涵了主人的灵魂,彼此融合彼此成就。

    不过这些艺术家范畴的内容,对江焕来说基本不存在。要不是没钱,他早就想扔了自己那把烧火棍。眼前的电吉他他虽然认不出牌子,但单从手感和音色来看,比自己的好了不知多少倍。

    “能弹习惯吗?”老板在一旁不安地问道。

    “挺好的。”江焕意犹未尽地一直拨弄着,“什么牌子的?”

    “好像是吉……吉什么森来着,当年我也有个音乐梦,可惜早早夭折了。好在东西也不贵,就万把来块钱。”老板说得一脸无所谓。

    “……”江焕在心底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价格,一不留神磕碰了下,怕是把他卖了才能赔得起。

    不过——江焕近乎陶醉地拨动着琴弦,感慨着贵的果然不一样——为了能多弹弹这把吉他,自己也得在这唱下去。

    约莫八点左右,酒吧里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昨天那是特殊情况,今天一看,酒吧的营业状况似乎还不错。

    歌刚唱到一半,便有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眼影在昏暗的灯光下闪闪发亮:“哟,生面孔啊,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