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斯托是地狱君主,在钱松手底下吃了好多次亏,所以如无必要,他是不会跑来纽约搞事情的。

    万一又倒霉地遇到钱松,那怎么办呢?

    本体过来?

    在自己的地狱里,他就是神,但一离开地狱,他的力量就会呈指数级下降,所以除非是找死,他的本体轻易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狱和王座。

    那他现在怎么又敢安排一具魔法化身过来纽约了呢?

    因为他在人间的警察信徒都已经打探好了,钱松和新交的女朋友昨天坐飞机离开纽约,到处玩儿去了。

    所以,墨菲斯托才会敦促杜姆赶紧行动。

    行动很顺利,杜姆的表现堪称完美,这个名叫简妮的女巫很稚嫩,前前后后只用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完全取得了她的信任。

    今天,是收网的日子。

    墨菲斯托给杜姆的盒子里装着的,的确是墨菲斯托的另一个儿子。

    这个畸形的小东西,是墨菲斯托和一头母山羊结合后,诞下的早产儿。

    说是早产儿不恰当,应该说是尚未发育完全的畸胎。

    因为承受不了恶魔的力量,那只母山羊死了,畸胎的恶魔之子自己从羊肚子里爬了出来。

    墨菲斯托这是在做什么呢?他就这么饥渴,连母山羊都不放过?

    并不是这样,他对母山羊的所作所为,其实是一种邪恶的黑魔法,通过这种方式诞生出来的恶魔之子,根本算不上正经的生物,充其量,也只是一件咒怨道具罢了。

    它能异化并增幅墨菲斯托的某一项能力。

    这一只咒怨魔胎的能力,就是“禁魔”。

    毫无疑问,这个“禁魔”的能力对简妮很奏效。

    墨菲斯托现在再也不用忌惮简妮体内的白魔法了。

    是的,墨菲斯托垂涎简妮的灵魂已经很久了——早在简妮获得了异界女巫传承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垂涎三尺了。

    简妮原本的灵魂没啥特殊的,但是因为获得了传承,灵魂被滋润、引导,已经变得格外强大,这对墨菲斯托来说,就好像一只干瘦的蚂蚱,忽然变成了大肥羊一般,难以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