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伴的话委实太多了点,听得久了犹如被一只大号苍蝇围着脑袋转圈,但谁叫她长了张绝无仅有的精灵脸呢。克里斯蒂娜有意无意散发出的女性魅力,连银发的葛尼丝都不是对手。比起银龙,她多了寻常女人没有的英武。而奥拉,虽然同为异种族。但面对现实吧,人类男性谁会对身高仅有四尺,但肩宽能跟最壮的壮汉相媲美的“女人”感兴趣?

    这块土地跟她想象中的不太相同,所听与所见仿佛两个世界。伙伴们走下黑山后,第一个遇见的不是敌人,而是做生意的行商。

    她没参加过光荣远征,对失落的黎凡特到底什么情况毫无概念。听矮人说起来,黎凡特无异是杀人场。等亲眼看了,才回想起那句话“真正的矮人五十年都不会把头伸出自家大门”。既然足不出户,那对外部世界自然是两眼一抹黑。身为被矮人鄙视的尖耳朵却对矮人言听计从,深信不疑。这习惯都要怪弗林特·火炉,那位她许久没见过的老朋友。

    此地的植被的确稀疏了点,天气又热过了头,放眼望去,除了秃山就是黄土地,偶尔一点零星的低矮绿树根本起不了遮风乘凉的作用。地平线都不能盯着细看,蜿蜒上升的热浪会将视线扭曲,凭空增加不少温度。只要起风了,夹杂其中的沙粒能保证关照到每一寸裸露在外的皮肤。

    由此也突显了面纱的作用,盔甲早被她脱掉,不然会被热死。从头到脚克里斯蒂娜的打扮已与本地女子没什么两样,除了扎在白袍外的武装带和长剑。这宝贝是石炉氏族的艾朵临别所赠,她得好好保管,别像丢昆图斯·昆塔阁下的新婚礼物那样遗落在奥斯曼王子的大帐里。

    而说起奥斯曼人,她身边就有一位,正骑乘骆驼与圣骑士并肩而行。

    “小姐,你应该……”长了鹰钩鼻裹厚头巾的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三句话不离买卖。跟帝国同行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和随从都是骑骆驼,商品也由这种神奇的动物负责扛。

    “好好好……”受不了唠叨的克里斯蒂娜终于服软,答应买下异教徒强烈推荐的橄榄油。按照商人的说辞,那功能实在太多了,从润肤防晒到增进夫妻情趣听到这里克里斯蒂娜清了清嗓子,商人马上识趣的闭嘴。钱?她最不缺,红龙的财宝被他们和黑山氏族一起分了,金的银的应有尽有。精灵圣骑士出于原则不会多拿,表面看是两袖清风,可她从来不阻止同伴帮忙付钱。

    对于这种掩耳盗铃的钻空子行为,克里斯蒂娜享受的心安理得。身为习惯于被人类优待的异种族,她早把类似的事情视为跟呼吸一样的理所当然。

    异教徒行商是在两天前的黑山脚下偶遇的,在那以后,每个人都要忍受他的喋喋不休,再从他手里买东西。最先沦陷的是姑娘们,面对“除非你想晒得比黑泥都黑”的警告,行商成功促使葛尼丝,克里斯蒂娜和奥拉都掏钱买了面纱,长袍,等一系列防晒装备。而对于皮肤本来就黑的纳索姆,他推销了一把装饰过度的短弯刀,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玩具。

    “这会让你看起来更像贵族,试着想想,纳索姆,来自印地没落的贵族世家,为了生存和家族复兴,才被迫干起佣兵的行当。”商人在骆驼上滔滔不绝,边说边比划,每当他抬起手,硕大的绿宝石戒指便在烈日下闪闪发光。

    “光有钱不行,要让那些贵族老爷看得起你,你还得有过硬的行头,我的佣兵小姐。”几句不经意间的闲聊,商人便看出了纳索姆有金盆洗手的意愿。女佣兵听的陷入了深思,而他也得以深入了女佣兵的钱袋。

    而对于男士们,赖利,矮人邓肯,行商卖了副胸甲给男佣兵,指天发誓这是某位参加远征的骑士遗留,因为“那可怜的侍从需要路费把骨灰给远在帝国威廉港的家人带回去”。正经骑士宁肯卖田庄都不会卖盔甲,这玩意儿即使不用也能留着当传家宝。但赖利自己的盔甲被红龙的陷阱打烂了,只好买下这幅很可能是黑心商人从战场上捡尸体捡来的赃物。或者更糟——抢来的,赖利仔细看过商人的弯刀和后面两位黑皮肤的瘦削随从后,否定了这种可能。

    捡尸体就捡尸体吧,卖家的谎言给了买家装聋作哑的借口,算是各取所需。

    矮人邓肯跟行商相处的不太愉快,奥斯曼突厥风格的武器装备他都不喜欢,弯刀不行,斧头重量不够,而弓箭?矮人的体型没法用长弓。见顾客兴趣缺缺,异教徒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硬要卖剃须刀给矮人。

    “刮胡子?!”邓肯暴怒的大吼,看那恨不得凸出去的眼珠,他在龙穴里的生死关头都没那么愤怒过。

    别的伙伴一笑置之,连银龙葛尼丝都笑得捂着嘴。克里斯蒂娜则皱起了眉头,在帝国人人都知道矮人以长须为傲,这异教徒却想卖剃须刀给邓肯。

    “你第一次见到矮人吗?先生。”精灵其实没在提问。矮人视胡须为生命,谁不知道。

    “是的,小姐。”一贯能言善辩的商人着实受了番惊吓,不由自主的说了真话。

    假如游走黎凡特各地的行商都没见过矮人,那……她想到了至高王,难怪陛下不率领铁拳氏族亲自来找,非得拜托与人类无异的尖耳朵姑娘。

    但我有了银龙,还有什么好担心的,精灵自我安慰,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不费吹灰之力便赶跑了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