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的帝国大道没太多行人。偶尔路过的人见到马背上的女骑士,都露出了大吃一惊的表情,慌里慌张的脱帽弯腰。她特意选择了在离城十里的桥边等着骑士团,河水从她脚下的桥洞里流过,激流撞向石壁,四溅的水花带来了难得的凉意。初秋将至,炎夏趁着最后的机会,充分展示了它的威力。

    “殿下,回帐篷里等着吧。“兰斯洛特爵士好言相劝,因为公主的缘故,搭好的遮阳棚里一个人都没有。禁卫军个个站得笔直,一百多人的队伍整整齐齐,随时能接受检阅。侍女瑞吉娜也骑在一匹马上,陪着主人。

    “爵士,请把帐篷拆了。“辛辛苦苦搭好的帐篷,公主看都没看一眼,现在又下这种命令。

    “呃……“爵士口吃了。帐篷里的圆桌上放着瓶葡萄酒,泡在装有河水的木桶中降温。虽说是给公主准备的,但只要她喝上一口,爵士肯定也能得到一杯。天气太热,他又口渴。

    “请快一点,谢谢。“公主的口气已是不容置疑。

    兰斯洛特亲自去拆,这事本来用不着他动手。但公主从大公国回来后,就变得不像他记忆里那个小女孩了,倒是越来越像她父亲。难怪宫中的流言满天飞,说皇帝打算传位给维多利亚公主,而不是爱德华王子。

    维多利亚出落的愈发英明神武,一举一动透着王者的魅力,很多人都说公主有她祖父雄狮莱昂的风采。反过来看王子,兰斯洛特只能摇头了。他解下木棍上的扣带,配合其他人放下帐篷的一角。爱德华还是爱德华,一个12岁的小男孩,对晚餐甜点的兴趣超过了读书。

    他的马术和战技也一塌糊涂,爵士用力拔出棍子,把心思集中在拆帐篷上。兰斯洛特只是个小家族的长子,安心服侍好皇族,某些事少掺和为妙。

    爵士听见公主兴奋的大喊一声,骑着马往前跑,不用说,肯定是看到了骑士团。为了不引人议论,他们刻意在城外与骑士团汇合。否则到时候又有人要说,公主意在皇位,所以才这么积极的抢军功。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最近这段时间里,公主的确频频抛头露面。偏偏她又喜欢穿着男人式样的衣服和盔甲,时常被指责没有淑女风范。

    都城某些教堂的周末布道,已经成了抨击公主的骂街大会。教士们挥舞着《圣典》,引用了作者圣乔治的言论:“妇人的战场是产床与厨房。“,部分修女跟女教众联合起来,讲着大地之母还是凡人时的事迹,对这些言论一一批驳。双方都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很多地方因为神学院里的大学生加入,都演变成了全武行。

    一群神职人员不分男女在圣坛上大打出手的场面,客观上又吸引了好事之徒。自巨龙战争后,很多教堂不用免费食物利诱,再次坐满了人。

    物议汹汹啊,尊贵如公主殿下也不得不开始考虑国民的观感。她压缩了护卫队的规模,只带了一个侍女,用斗篷遮盖了显眼的盔甲。选择了清晨无人的时间,禁卫推开皇宫大门,由一队精选的禁卫朝前开道,维多利亚公主踏上了她的旅程。

    终于见到了金黄色的圣母旗,公主笑得合不拢嘴。她打马迎上去,走到半路又记起来皇室成员的尊严,她本该端着架子等精灵过来才对。

    哎,不管了。公主做了个鬼脸。她五岁就认识了克里斯蒂娜,要想摆出公主的威严,已经为时太晚。精灵肯定很远就看见了她,等她赶到,对面早就下马站定。

    没穿裙子,让屈膝礼显得很不自然,克里斯蒂娜只能尽量完成。穿着袍子的修女和法师则没遇到困扰,托马斯爵士带着骑士们向她鞠躬。队列停止了行进,士兵们全都看着她。

    她笑盈盈的抬起手,队列里发出的欢呼惊起了树上的鸟儿。“维多利亚公主长命百岁!“是她听到最多的一句话。这感觉真好啊!我立于所有人之上……

    可惜我只是亚历山大的未婚妻,等结了婚,就要住在冰天雪地的大公国,连这公主都当不了太久。她在马上继续挥手,每个自认为被她注意到的士兵都喊的更响亮了。

    我不爱他,我只是有那么点喜欢他,他个子高,长得好看。一个红发男人的脸跳进了她脑子里,英俊坚毅,身高体长,臂膀宽阔,他能抱着我走好远,气都不喘……公主笑的更甜了,这引发了士兵们热烈的回应。

    岁月使他成熟稳重,那种气质是小青年无论如何都比不过的。里昂的魅力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根本没法抵挡。公主,或者不是公主,她终归只是个不世事的女孩。

    只要我成了女皇,那我想嫁给谁都可以,也用不着背井离乡,老死在陌生的地方。完美的计划,公主眉飞色舞,手也越挥越起劲,然后她看到了精灵。行军中是不戴头盔的,精灵披散着头发,细长的尖耳朵几乎超过头顶。白甲与她的肌肤同色,白金色的头发在日光下闪亮耀眼,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唇,精致的下巴,以及那双迷死人的碧绿色眼瞳。

    即使见过无数次,维多利亚仍然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