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棠习字多年,一手曹全隶写得秀丽灵动。

    虽说刚下笔之时,手腕略有僵硬,还有些不适应,可待写了几笔,原先那练习过无数遍的手感顿时就找了回来。

    当自己的孔明灯写好后,闻棠随手就将毛笔搁回了笔山之上,低头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佳作,全然没有注意到此刻韩九兮的表情。

    韩九兮教习闻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早在头一个月,韩九兮便发现他悟性极高,许多东西只消自己教习一遍,再让闻桑自行消化,他便能很好掌握。

    此等资质在他这个读书人看来,应是可遇不可求的。

    可他方才全程目睹了闻棠这一手越写越顺,渐入佳境的隶书,心中顿时就震惊极了。

    此等功力,没有个十几年时间定然是练不出来的。

    可她如今也才十五岁,如此算来,那她岂不是刚出生没多久就开始习字了?

    怎么可能啊......

    韩九兮只觉得满腹疑问,一时间竟不知该从何想起。

    据他所知,这丫头原先不过是月牙村一个小小农户家的闺女,虽说家中有祖上留下的几亩田地,吃饱穿暖不成问题,可家境却也不是那般优渥的。

    从他们姐弟二人来此后险些饿死的事迹来看,他们从江南逃出之时身边便没有多少银钱。

    因此,原先他们家中定然是没有条件送他们去私塾读书的,更不可能像大户人家那般请师傅上门来教习。

    既如此,那她这一手出神入

    化的字又是从何处习来的?

    旁的且不论,这年头的笔墨可都是颇费银两的,想他当年幼时初习字那会儿,有回浪费了半块上好的油烟墨条,还被他祖父喊道跟前好一顿训。

    韩九兮想了想,突然就开口道:“阿棠,我这孔明灯,就由你代笔吧。”

    闻棠此时还丝毫不知韩九兮心中的风起云涌,正美滋滋地看着自己画的那梅花,就听见这么一句,倒是有些意外。

    “大人,这祈福之语,不是得自己写才能灵验吗?”

    他也不是那大字不识的人,据墨北所说,他韩九兮的墨宝原先在京城之时可是一字难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