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早就有手套,不过并不流行。

    清朝时手部御寒的方式一般是把手揣在两侧袖子里,或者专门的“揣手”里。

    另外清代一些服饰会有一种叫做马蹄袖的设计,也是为了手部御寒。

    平时马蹄袖被挽至手腕之上;冬季外出时放下,为手掌保暖御寒的同时不影响指头的灵活,从这个作用就能看出最初的设计有战斗需要。

    后来这种设计到了日常服饰中,在清朝的社会生活中,给尊长行礼请安时,掸落马蹄袖一直是重要环节。

    大家一定看过清宫戏,官员在给皇帝叩拜前,往往要分别拍打两边的袖子,实际上就是在掸落马蹄袖。

    从清太宗皇太极开始,这一动作被定为官员朝拜的规制,叫作“放哇哈”。“哇哈”就是满语里对马蹄袖的称呼。

    一直到晚清,手套才随着洋人的到来再次进入大众视野。

    人们发现欧洲不管是神职人员还是军官,都喜欢戴手套。

    这与晚清富贵人士的生活习惯不太相同,清末的有钱人都喜欢戴各种扳指或者玉戒指之类,彰显身份。

    或许这也是咱们一直不重视手套的原因。

    但大家现在一看西洋人有头有脸的都喜欢戴手套,就有了跟风。

    反正此时手套绝对是稀罕的洋物件。

    崔邮差看到后确实挺羡慕,此时正是数九寒天,他的手伸出来找了一会儿信件就冻得不得了。

    崔邮差哈了哈手说:“以后我也给上头念叨念叨,给我们配上手套。”

    过了几分钟,他终于找出一份挺厚的信件。信件用精致的信封包裹,封印处盖着厚厚的火漆,一看就是典型的西洋信件。

    “应该就是这份了,还挺厚,我看看邮票,70……法郎?”

    赵谦问道:“法郎是啥。”

    崔邮差说:“具体是啥我不知道,不过一般从英国发过来的信件都要差不多接近3英镑,我想瑞士或许差不多。”

    崔邮差接触过不少西方信件,对欧洲的地理有初步认识。

    “英镑可厉害了!”赵谦对自家老爷同样很自豪,感觉自己脸上也很有面,“我们老爷可是能和洋大人作高级交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