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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通了任羽辛的电话,先是过年问好。

    然后才说了关于跟科乐美合作的情况。

    任羽辛道:“大框架基本都谈成了,跟我们之前的预想差不多,条件甚至还要更好一些……说真的,我觉得在日本这边谈合作,比在港台、韩国那边还容易。现在就只有一点细节需要推敲,我觉得还是很重要的。”

    周不器问:“是什么?”

    任羽辛道:“畅游可以拿到电脑、平板和手机端《实况足球》的开发权。谈判难度比预想中的要小,也许我们可以争夺更多的其他形态的版权。”

    周不器低头看了一眼手里打印出来的这份材料,“就是第6条呗?”

    如果是《实况足球》的其他形态的版本开发,原则上由畅游和科乐美双方共同完成,收益分成还是五五开。

    这的确有些问题。

    《实况足球》的版权,终究是掌握在科乐美的手里,就会更有主动权。

    一旦畅游把《实况足球》搞火了……

    说不定科乐美就不愿意跟畅游合作了,就想自己吃独食了。

    电脑、平板和手机三个平台上的游戏,畅游是拿到手了,这是巨大的市场,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收益。

    可是,谁知道未来会不会出现新的游戏形态?

    比如VR游戏。

    如果将来要推出一款VR版的《实况足球》,那版权还是归科乐美所有。

    原则上是科乐美跟畅游共同开发,开发出来后收益五五分成。可未来的事真不好说,一旦《实况足球》的品牌真的火爆全球了,科乐美可能就会想尽办法打破原则,就自己去单独开发VR版《实况足球》了,坐享全部收益。

    任羽辛道:“对,就是核心框架里的第6条。这里的原则,指的是由畅游采购的足坛里的知识产权。畅游会从国际足联、欧足联和五大联赛里采购相关的授权,并共享给科乐美去开发主机游戏版的《实况足球》。如果未来科乐美想要单独开发其他版本的《实况足球》,他们却没有畅游共享的知识产权,就只能跟畅游合作,共同开发。”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切入点。

    也是畅游这次跟科乐美达成合作的关键。

    科乐美拥有《实况足球》的版权,畅游花钱去购买足球领域的相关知识产权,双方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版权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