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森的这个建议,李少峰自然是求之不得。

    要不是资质水平不行,他都巴不得把布莱恩解雇,自己来当灰熊队的主教练。

    不对,应该是球队的老板,总经理,主教练一把抓!

    你说这样不行?

    谁规定球队的老板就不能当球队的总经理了?

    谁又规定了球队的总经理就不能兼任球队的教练了?

    老子现在好歹也是NBA29支球队老板中的一员,这点出格的小事,不算什么大问题吧。

    你说联盟不允许?

    开玩笑,联盟是什么?

    联盟是给我们29支球队老板打工的!

    大卫斯特恩也只不过是大家选出来的联盟CEO,一个有权力的高级打工仔罢了!

    还真当他会把自己这个老板怎么样?

    啥?你说现在的规则不允许?

    规则这玩意儿就是一张纸,可以用来写支票,也可以用来擦屁股!

    自己这个当老板的要求更改点小规则,还真以为是难事啊。

    只不过自己不屑这么做而已。

    同时李少峰也是非常有自知之明的。

    虽然经历过后世数据大爆炸时代的熏陶,那些战术打法什么的张嘴就来。

    但是这些都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真让他拿着教鞭去场边现场指挥,那是不可能的。

    还不如当个吉祥物,让场上的球员们自由发挥算了,兴许比自己指挥的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