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文,只是说明。因为作者有话说的内容很多人不看,就只能发这了。有读者说女主是成年人了怎么这么傻不跟方家断绝关系。这里说明一下,女主的现状是身上没有一分钱,甚至连能拿去换钱的值钱物件都没有,没有信用卡没房住没车开,也没有可以借到钱的朋友,沈家不会管她死活,她想快速地赚大钱想活下去,需要用到方家的这个餐馆,也需要暂时和方家住在一起。但餐馆也关系到方家父母两人的生存问题,女主做不到拿到餐馆就不管父母。并且她负责炒菜,店里也是需要人帮忙点单传菜结账的,而招人同样需要花钱,特别是餐饮业招小工和服务员,都是要包吃包住的。她只是做出了在没有一分钱的情况下的选择,至于方家父母和哥哥,等她有钱了,还能收拾不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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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思语闭了闭眼,心底生出一种浓重的无力感,她可以不管方宸诺的死活,坚持报案,可现在原身的亲生父母都跪在她面前,涕泪纵横地求着她,这让她怎么办?强硬地坚持自己的做法,不去理会父母,方思语做不到。

    更何况,华国社会最重尊老爱幼、最重孝顺,明明她没有做错任何事,但让父母下跪就变成她的错了。

    她心里清楚的很,真去报案了,像这样的家庭内部纠纷,民警也很难办,对方宸诺最多是批评教育一番,也不能真的把他怎么着。

    要解决方宸诺的问题,首先是要解决方凯和江巧对方宸诺无底线的偏心,只有让他两都站在自己这边才行。方思语想了想,说道:“我可以不报案,但我有条件。”

    听到她松了口,方家父母都松了口气,忙不迭地问:“不报案就行,什么条件爸妈都答应你。”

    “我的条件可不简单。”

    听她这么一说,方凯两人一时间倒又开始犹豫,生怕方思语提出什么他们做不到的条件来。

    “第一,我要求方宸诺跟我道歉,写下借条并承诺今后未得别人允许不可以随意拿取别人的钱财。”

    这个要求并不算过分,方凯没什么迟疑就替方宸诺应下了。

    方思语道:“第二,你们把餐馆免费转让给我,以后在我的名下,由我来负责经营,你们不许插手。”

    方凯蹭地一下站起来,眼珠子瞪得溜圆,喝道:“这可不行!那是咱家经济收入来源!而且那店将来是要留给你哥的。”

    方思语轻飘飘瞥他一眼:“那我还是去报案吧。”

    方凯顿时熄了火,张了张口,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方凯心里清楚方宸诺对那个小餐馆一点兴趣都没有,像那样需要起早贪黑赚辛苦钱的活,方宸诺才不会去做。但方凯早就计划好了,等他们两口子干不动了,就把餐馆转让出去,别看店面不大,但地理位置好,转让费怎么也能有个十万八万的,到时候这钱就给儿子拿着用。

    江巧跟着方凯站起身,双手无助地绞着衣角,她也不愿意把店面转让给闺女,但又怕这死丫头真的去报案,那诺诺可怎么办啊。

    方思语道:“你们把餐馆转给我,以后家里的全部开销由我来负责。”

    方思语想的很清楚,对付方宸诺,第一步就是掐断他的经济来源,方宸诺那点工资在A市也就够他吃饭用的,只要方思语把家里的全部收入攥在手里,那么方家父母就没有钱去贴补儿子,而方宸诺失去了后盾,自是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毫无节制的乱花钱。至于之后,还得对他严加管教,争取改掉他那个好吃懒做的臭毛病,实在管教不了就送去接受法律制裁。

    听到方思语说会负责家里的全部开销,方凯不禁犹豫起来,一家四口人的开销加上每个月还要往老家寄钱给父母,方凯肩头的担子一点也不轻松。闺女愿意扛下来,这确实让他有点心动。

    而且看到方思语自信的样子,方凯禁不住想到自家这个亲闺女之前是沈家的大小姐,那沈宏白手起家,把沈家酒楼的生意打理的红红火火的,在全国各地可是开了不少分店的,说不定闺女打小跟着沈宏学了一手的好厨艺呢。

    自家快餐店的生意一直不温不火的,主要是因为他炒菜不好吃,只不过胜在便宜量大,又开在大学城,再加上边上还有一片教师住宅区,所以有不少学生和单身的男老师错过了食堂的饭点就会来凑活一顿。一个月满打满算下来,扣了房租水电和菜钱,每个月平均下来能挣个六、七千,勉强够一家人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