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王开始大快朵颐,显然不是第一次吃了,王清晨和他带的那个小厮则在一旁候着。

    王清晨不时倒上一杯温酒,两人都没有说话,他现在的身份也确实不太够格。

    “这比朝儿摆弄的要好吃不少?你小子还留了一手”贤王大口吃着羊肉,即便是云霞的刀工也只能勉强赶上。

    一直吃了三大盘差不多一斤的样子,这已经相当夸张了。

    毕竟是胡须灰白的老人,即便是壮实汉子恐怕也只能甘拜下风。

    王清晨想起了那句: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不错,大朔未来还要靠你们”

    说着老爷子便一抹胡须,站了起来,完全不在意形象。

    看样子应该有过相当长的军旅生涯,因为行走坐卧都透着肃杀之气。

    “既然你不收本王的银子,本王也不占你便宜,可以答应你一个小要求,只要不太过分”

    接过身后少年递过来的锦裘,其并没有着急披上,而是直接说道。

    “王爷作为本店的第一位客人,不如留下墨宝以作纪念”王清晨不假思索说道。

    “可”

    正好王清晨刚刚写诗的墨桶就在一旁,贤王提笔便在一侧墙上写下:

    雪正好,肉不错,酒上佳,诗绝伦。

    随即落款。

    自己铿锵,颇有风格。

    “谢王爷”

    “本王此次只为酒来,没想到碰到你这个妙人,想问的话本王已有答案,吃饱了,这就告辞”

    那洒脱的样子,王清晨真是羡慕,完全不像一个天命老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