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像被白蚁青睐过的树干,空洞地不知道拒绝抑或接受。

    不久以后,我被动地发现这种空洞的名字叫做默许,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默认。

    我和亦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默许以后的第二天,在学校的操场上,亦围着我转了一圈。

    他说,这是他的自转。他说,他还会每天不停地公转。

    我可以感受得到,那时候,亦的世界里只有我。

    那一天,我感动得想逃。

    亦说他爱我。

    可是,我却还没有搞清楚,我对他的感觉是崇拜还是喜欢。

    除了企图逃跑,我还能做些什么?

    遗憾的是,我的企图没有后盾,我无处可逃。

    我和亦说,我们还没有到爱的年纪,我们还不具备爱的资格。

    这应该是我在对他和自己虚伪之前,最后的坦诚了。

    和亦在一起的一年零零天。

    自始自终,我都不觉得自己和亦谈过恋爱。

    就这样,在共同走过的三百六十五天里,我甚至不曾答应把自己的手交给他牵。

    要知道,我是一个矜持到无可救药的人。

    要知道,我还没有爱上亦。

    要知道,我还不懂爱和喜欢究竟有什么分别。

    曾经,我用最虚伪的方式宽容过。

    曾经,我用最自卑的方式自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