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瞑目》会红,易青早就预料到了,只是没想到会红成现在这个样,但是,这些对他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这部戏能赚多少钱?

    千万别觉得谈钱很俗,更别拿着艺术追求这样的屁话来敷衍。

    人首先得活着,然后才是其他。

    这就像前世郭班主的相声班子一样,从创立那天开始,就坚决不赠票,哪怕是演员的家属来了,也得买票进场,宁可没人看,也不干赔本赚吆喝的事。

    体制内的那些相声演员倒是追求艺术,可有什么用?

    就算人人头上都按一个艺术家的头衔,可是卖不出去票,喝西北风活着啊?

    放在影视圈子,也是同理。

    像以前那样,制片单位辛辛苦苦拍出来一部作品,结果上面都给定好价格了,电视剧一分钟15块钱,电影拷贝一个400。

    闹呢?

    这价格咋定的啊?

    考虑制作成本没有啊?

    把版权共享出去,制作成本都收不回来,就指望着靠报纸上那些称赞的文章自我陶醉,然后一起安乐死。

    这可不是易青想要的。

    他的目标很简单,拍戏就得赚钱,不赚钱的事,坚决不能干。

    这是为了影视圈子的良性循环,这一点是绝对不能打破的!

    “有啊!怎么没有,成绩这么好,好些下级单位都看上了,昨天我去台里,还听说上海台打算引进呢!台里的意思是,可以把版权分享出去,另外····”

    “打住!主任!咱们当初签的合作协议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央视要把《永不瞑目》的版权分享出去,凭什么啊?

    就凭他们牌子大?

    易青一听就急了,当初协议上可是规定的清清楚楚,电视剧的版权,新画面和央视电视剧制作中心共享,两家一家一半,另外,对外出售由新画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