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陆双角的功夫着实了得,他如此急速地奔跑,都没有碗里的玉米南瓜粥洒下一滴。

    陆双角一直奔跑了约有五分钟,这时候,他前后左右转头,发现周围没有一个人影,这才呼地吐出一口气。

    然后,一口气将碗里剩余的玉米南瓜粥呲溜个干净。

    “爽!”

    陆双角感觉浑身舒畅,这玉米南瓜粥味道也非常赞呐!“等等!我逃跑的话,不就证明我真的心里有愧,真的就是个色狼,不是个好人了么?”

    陆双角忽然间意识到事情关键之处,我陆双角不就是蹭了顿饭嘛!逃跑干什么?

    “角啊!那大胸妹要拿菜刀干你啊!你当然要逃跑了啊!”

    陆双角心中的另外一个小人呐喊道。

    “怂个屁啊!区区菜刀,功夫很高!哪怕菜刀!角哥我开个24k金脚趾头,别说菜刀,就算是砍刀都不怂!干什么要逃跑?

    !回去!把场子找回来!”

    陆双角心中的两小人干起了架。

    “角啊!那大胸妹一言不合就哭了!你去找回场子的话,不怕她哭么?

    你有任务在手也没法动手呐!再说了,角啊!你右手摸着你的左手告诉自己!那里碰过什么?

    碰到大胸妹哪里了?”

    “对哦!不能去!不能去!”

    陆双角呼地吐出一口气,如此自言道。

    终于,“干架找回场子”的那位小人败了下风,最后陆双角选择流浪于这森林之中。

    而陆双角刚走两步猛然想起自己手里还拿着个碗,原本盛着玉米南瓜粥的碗。

    “汗……”这时候,他才仔细地看了看这个碗,整个碗外体显示得十分精美,碗周边印着一圈娇艳的蔷薇,甚是美丽,一看便感觉价格不菲。

    他记得之前在木屋中总是看到各样的蔷薇花,难道是说那苏蕊喜欢蔷薇花?

    只是,甚至还有着饱满娇艳的蔷薇,一眼便看出是采摘没多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