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束长发,游丝披于肩,火红长衫纹名剑子夜歌。

    左手执剑立于后背,右手食指中指并拢,其余三指捏合前倾。身躯笔直立于假山之上,下巴微微上扬望着远方天空。

    “三少爷执剑简直气宇不凡,气宇不凡啊!”画师画完后看着画像连连称赞道

    薛依然凑过去看了一眼画像便再无法移开,画上是一身红衣的执剑少年,看上去约莫有十七八岁,但是眉目之间还是能看出来这是陈一江。

    这也是陈一江所要求的,把他画成人的样子,如此还能看出他是谁,足见这画师的画工不凡。

    只此一眼,薛依然便目不能移开。实在是这副画中之人太过吸引人,那种淡洒中带着浅愁的模样,让人看了竟然隐隐有疼惜怜爱之感。

    “特么的四十五度仰角果然是最忧伤的,你很好,这幅画我给你九十八分,还有两分不给你是怕你骄傲。”陈一江看着画,拍了拍躬身一旁的画师说道

    “小人能为三少爷画像实乃是三生有幸。”画师惶恐的说道

    “嗯,我要在这画上题词。”陈一江说道

    画师提起笔,说道:“不知三少爷要写什么呢?”

    陈一江摇了摇头说道:“不必,你把笔给我,我自己来。”说罢将画师手中的笔接过,挥舞着便写上去了。

    大荒的字和前世的华夏文字有些出入,但是大体相同,所用也是毛笔。陈一江在前世有一定的书法功底,尤其擅长瘦金体,此时挥毫起来也是行云流水。

    “南有朱雀,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笔停,放回砚观。

    “此乃绝句,绝句啊。”画师看着,喃喃自语

    薛依然看着,内心也是莫名恍惚。这句话的意思太过简单易懂,却极有意境。难道他内心并非如此安稳?还希望着在大荒中纵横,还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名动大荒?她如此想着。

    这句是陈一江前世最喜欢的典故,出自春秋战国时期楚庄王之口。话虽简短,但是其中的蛰伏与万千豪气一览无余。

    “好了,拿下去先拓印个千二八百张出来。”陈一江挥了挥手,示意画师离开

    待得画师离开之后,陈一江才饶有深意的笑望着一旁的薛依然说道:“瓜婆娘,你相公我长大了好看吧?”

    薛依然愣了一下,顿时想起方才画上那红衣少年,竟然有些羞涩起来,小声点头说道:“好看”

    “好了,我饿了,去帮我弄点吃的去房里。”陈一江说罢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