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烈的节奏中,气氛燥得太快了。

    露天现场的音乐节和夜店那种土嗨截然不同。

    夜店是以大功率音响来构筑一种封闭式的狂乱,重点在于黑暗、封闭、强光强声的重刺激,再辅以酒精的麻醉、美女的挑逗,来形成性激素的剧烈释放。

    或者再简单直白点讲……

    就是用非常粗暴的手段来激发原始欲望。

    夜店的核心目标是刺激消费,手法一点都不高明,但是针对性极强。

    色欲、放纵欲、虚荣心,三种大欲人人都有,只是在夜店里会被激发得格外迅猛燥烈。

    夜店从来都没有放长线钓大鱼的说法,更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方略,历来都是以最快的速度把玩家的精气神压榨一空,让人空虚又忍不住沉迷。

    在整个过程中,美女、酒精、排场、舞台才是重点。

    至于音乐……只是个噱头罢了。

    而现场的音乐节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

    空旷的露天场地,天然的就不具备那种封闭空间的压抑感和麻醉感,这会让听众进入状态更慢。

    但是于此同时,空旷的场地却又能带来自由和轻松。

    会让人更加专注于音乐本身。

    一旦聚集的人数足够多,便会形成一种澎湃的合力,放大所有情绪。

    或许可以称为情绪共振?

    总之,现场体验永远强于电视或者CD,足球如此,演唱会如此,摇滚、歌剧、交响乐概莫例外。

    所以,露天音乐节的重点必须是音乐。

    只要音乐的质量立住了,根本不需要那些盘外招来勾动低级欲望,几万人的共振足以令任何人乐在其中,享受到那种纯粹的愉悦。

    不像夜店那么猛烈,但是持续的时间更久,结束后仍然回味悠长,不上头,不伤身。

    在夜店里谁能持续蹦迪两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