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珠很久没被人背过了,她肚子很疼,牵扯得脑袋也晕,整个人浑浑噩噩。

    她把下巴抵在周礼的肩膀上,嗅到了他身上的味道。

    一路上谁都没说话,一公里左右的距离好像被拉得很漫长。

    他们两个人的长相和气质都太出众,在市中心这样背着走路,回头率百分百。

    周礼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已经无暇去顾及路人的眼光。

    回到酒店,周礼把姜明珠放到床上,去给她倒了杯热水。

    姜明珠:“谢谢。”

    周礼:“我去买东西,还是上次那样么。”

    姜明珠:“……嗯?什么?”

    周礼:“棉条。”

    经他提醒之后姜明珠才想起来上次的棉条事件,当时她“无理取闹”给周礼列过一个单子。

    周礼那次挺不情愿的,但还是给她买回来了。

    但上次买了什么她都记不清楚了,周礼怎么可能记得请?

    姜明珠正要问的时候,周礼已经开口:“我去买。”

    然后他就从房间离开了。

    姜明珠双手握着水杯,视线凝着关上的房门,思绪飘了很远。

    可能是盯着一个点看的时间太长了,又或者是例假来之后人有点矫情,亦或是刚才周礼背着她走的那段路让她想起了过往。

    几种情绪交织作祟导致她的眼眶越来越酸,放下水杯去碰的时候,眼尾已经湿了。

    上一个这样背她走路的人是裴烨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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