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果然不一样!

    这话他无法理解。

    在他这刚刚开窍的心里,他认为既然喜欢,那一定就会刻骨铭心!

    是永生难忘!

    唯有死去。

    唯有记忆消散。

    唯有去了阎王殿喝了那一碗孟婆汤,才能将喜欢的那人忘记。

    师兄……是如何做到既喜欢又忘记了的?

    莫非,这就和自己喜欢吃狗肉一样?

    将狗肉炖烂,吃到了肚子里,这当然是自己很喜欢的。

    可一旦吃了之后,抹一抹嘴,恐怕就忘记了那是谁家的狗。

    不对。

    王正浩轩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因为喜欢一个人,和喜欢吃狗肉,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

    比如自己肯定是记不得曾经吃过的那些狗了,但自己却偏偏记得那个小师妹!

    想着小师妹,王正浩轩咧嘴笑了起来。

    “我好像也是喜欢她的。”

    “她既然也要回江南,不知道能否遇见。”

    阿木依旧望着窗外,心想自己也是喜欢钟离若雨的,这就要去蜀州,当会遇见。

    但遇见,

    不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