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已经九月底,入秋有好一阵子了。

    秦忆昔学会了打领带,他认为这是大人的象征,新鲜得不得了。每天早上起来给顾言打领带,或者说是拿顾言练手,成了秦忆昔的固定日程。

    等顾言一走,他就向宋姨学习做饭。别看他做出来的饭其貌不扬,其实味儿也不咋地,主打一个色香味弃权。

    秦忆昔尝一口,吐吐舌头,面露难色:“宋姨,要不——我倒了吧?”

    “别啊先生。”

    也对,浪费粮食不好,都怪他厨艺不精,白白糟蹋了这么一锅好饭好菜。

    “那我拿去喂流浪猫和流浪狗吧。”秦忆昔端起锅,打算出去行善积德减少负罪感。

    宋姨拦住了他:“我不是这个意思。先生,您既然花时间做了,就不要后悔。无论成品如何,我相信顾总看到了一定会开心的。”

    顾言喜欢的是秦忆昔,爱屋及乌,只要是秦忆昔的作品,他都喜欢。

    秦忆昔忐忑地看着顾言把那勺不明流体放进嘴里,手心出了一层汗,在围裙上不断擦着。

    “第一次就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挺好吃的。”顾言面不改色,很快吃完了自己的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