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榆是个倒霉蛋,就在刚刚,她的小狗死了】

    准确来说,是被人吃了。

    剥下来的皮还冒着热气,骨头连着残肉堆在垃圾堆旁,沾满血的项圈不知去了何处。

    陈榆看着垃圾堆旁的一堆污血,转身捡了一个纸箱子,将那堆温热的,散发着浓烈血腥臭味的东西装了进去。

    小狗消失在两个小时前,等她找到时已经将近傍晚,在离外婆家很远的另一个街区,紧挨着城市边缘一片没有什么人的荒地。

    腕表的时针指向六和七中间,离太阳下山还有半个小时。

    她要赶在外婆打来电话之前将小狗埋掉。

    陈榆抱起纸箱,站在原地向远望,只能看见荒地周围一栋栋独立的破败平房,有一间正冒着炊烟。

    这些平房紧闭着大门,只有几户人家还有生活的痕迹,大多都搬去了市区。

    太阳趴在山顶,缓慢下沉,四周光线肉眼可见的黯淡下来。

    陈榆在荒地上找到一个位置,拿了把同样在垃圾堆旁捡的铁锹,用尽全身力气给小狗的尸体挖着坟墓。

    汗水很快顺着额头流淌到下巴,最后汇集在一起,然后滴落到脚边的土壤。

    “你好,这是你的吗?”身后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

    陈榆直起腰,看向身后。

    “你好……这是你的吗?”

    距离她几米远的废墟旁站了一个男生,穿了一件灰色的卫衣,衣摆上还有着少量的血迹。

    看见陈榆回头,男生向她摊开掌心,里面是一根沾满血迹的项圈。

    陈榆警惕地后退一步,同时攥紧了手里的铁锹。

    那是她小狗的项圈,她不会认错。

    “你别害怕,”面对陈榆探究的眼神,男生显得比她更加慌张,“我,我只是来还这个。”

    不但慌张,这个奇怪的人还结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