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头围坐了一群庄稼汉。

    庄稼汉都说,沈致诣是状元,是才子,是山沟沟里飞出去的金凤凰。他们说这话的时候,孙甫就蹲在村头的墩子旁边,不住地点头。

    他早就看出来沈致诣和旁的小孩儿不一样。他爸爸是村里的教书先生,也是村里唯一一个有文化的人。知青下乡的时候,沈叔叔被分来了这个穷乡僻壤、穷山恶水的小山村,也和许多知青一样,和当地的妇女陈阿姨结了婚。只是后来政策有变,那些人都抛妻弃子回了城里,只有沈叔叔摸了摸村里学堂的牌匾,决定留下了。在他做出决定的那个夜晚,从来不抽烟的沈叔叔,站在牛棚里抽了一宿的烟。

    所以沈致诣的名字这么好听。孙甫想。他自己老爹就认识一个李白,一个杜甫,还是在墙根里偷听沈叔叔讲课偷听到的。偏偏给自己取名的时候,他老爹还非得卖弄一番,慷慨激昂地背了两句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大手一挥,从此他叫孙甫。

    沈致诣不仅名字好听,人也好看。沈叔叔本就是儒雅书生,陈阿姨也是漂亮如花、温柔如水的山里女人。除此之外,在他们一群皮猴子中间,只有沈致诣会每次路过溪边把自己的脸洗干净,更显得他俊得像姑娘。每当这个时候,孙甫就痴痴地看,也听见其他小孩尖尖地笑。

    可惜沈叔叔和陈阿姨这一对璧人不过相濡以沫了八九年,陈阿姨就患了癌症离世。从那以后,沈叔叔就很少笑了。孙甫知道,陈阿姨是沈叔叔留在这大山里的那根风筝线。如今这线断了。

    山里小孩儿的善是朴素的,恶也是朴素的。没娘的孩子就容易受人欺负,更何况是沈致诣这样一个对他们而言另类的存在。有一天孙甫下了学回家,想起来铅笔没拿,折回去取,正碰到沈致诣直挺挺地站在教室角落,脸上一个红红的掌印。一群小孩儿围着他笑,那笑愚蠢异常,就像沈致诣每次洗净脸时他们的笑声一样尖酸刺耳。孙甫急了,冲过去一人一个巴掌,那五个小孩儿一人脸上多了一个红红的掌印。

    他那个时候不是在场年级最大的孩子,却已经比所有人高半头。那几个茬子只敢瘪瘪嘴,不敢说话。

    有一个不服气的,又不敢真动手,只能梗着脖子在嘴上逞逞能:“孙甫哥,你装什么英雄好汉,他是你妹子啊!我看就该教训教训这小娘们儿,一天天傲的那个样儿!”

    “他妈的,全他妈是傻逼!”孙甫一抬手,像是又要打人一样,那小刺头赶紧退到人群里。孙甫的巴掌没有甩出去,落下的时候却顺势一转,轻轻拍了拍沈致诣的背。“没有沈叔叔,你们一个两个现在屌字不认识!你也配让人家看得起!”

    他是真的觉得委屈。孙甫是真的觉得很委屈。沈致诣家里的窗户是用纸糊的,一到风天就容易被刮破,屋里冷得不得了,沈叔叔的风寒大概率就和这个有关,但他从来没有缺过给孩子们买纸买笔的钱。孙甫觉得有文化是顶好的事,可村里人不认这个。他们不理解什么叫扫除文盲,甚至不理解什么叫文盲,只知道这是执行政策。如今政策没了,沈叔叔却自己主动留下了,他们反倒挑起来了,觉得他没本事回城里。

    他拿死工资,不多,十个指头又碰不了农具,每天只知道戴着眼镜读书教书,村里人嘴上不说什么,背地里多少有点看不起他,他们觉得种地的爷们儿才是真爷们儿。总而言之,他们的视野太狭窄,信仰又太愚昧。如今,这无理由的傲慢竟又从父辈传到他们这辈来,害得这小瓷娃娃跟着遭罪,而遭罪的理由呢,竟然是觉得他傲慢!多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