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小时候!小时候的事,你要记一辈子吗?!”明永言拍案而起!

    如果七窍生烟真的存在,那明永言就差冒烟了。

    明斯情绪激动:“是!我是要记一辈子!我要记得我父母有多可笑!父亲为了和情人厮混,把我丢给母亲。母亲为了和情人厮混,又把我丢给佣人!我像是皮球一样被你们甩来甩去!

    那时候我才五岁!佣人把我卖给一对没有生育的夫妻,拿着钱跑了。你们呢?你们甚至没有报警找我!!”

    “我和你妈妈有私下找过你。”明永言神色复杂,最后也只能无奈说:“你该体谅我们的难处。”

    那时正值公司上市,如果明斯失踪的事被有心人利用,难免会影响到公司市值。

    明斯被愤怒包裹着。

    “体谅你们?那对夫妻在半年后就有了自己的孩子,后面半年,你知道我遭受了怎样的虐待吗?”

    “明斯。”

    父亲怜爱的呼唤,只让明斯觉得讽刺!

    “别叫我!爷爷找到我的时候,我过得还不如一条狗!”

    其实,他是见过雪的。只是不在S市,而是在另一个城市。

    那时的雪好大好大,风从他并不保暖的衣服灌进去,冻得他浑身发抖。

    他那双原本骄傲的眼睛早已丧失所有光彩。

    他麻木的看着周围,连嘴里呵出的气都比他身上的温度要暖和。

    他穿着捡来的鞋子踏进雪里,手里还紧紧抱着采摘下来的梅花,如果他今天不能把这些花卖完,等待他的,又是那个女人的怒骂和鞭打。

    她说他是累赘,是扫把星,她将丈夫对她的所有怒气,统统施加在他身上。

    在明斯的那段记忆里,没有一片雪是美好的。

    只有和馨语在一起后,他才发现,原来雪也可以是温暖的,干净的,美好的,他也开始喜欢下雪天。

    “明斯,爸是为你好,我知道那姑娘是不错,但论家世,方倩才是你的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