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们尊贵的宫相大人,在蒙特利尔的贵族和骑士们面前碰了壁,反倒是把我当成软柿子捏了?”

    洛萨心中并未涌现出多少愤怒的情绪,反而有种在看跳梁小丑的感觉。

    尽管,他自掏腰包,为士兵们提供住所,并且还照价支付旅店费用的行为,的确看上去有些像软柿子。

    “汉斯,戴上副铁手套,跟我走一趟。”

    汉斯的脸上,笑意盎然:“大人,您确定不自己亲自出手吗?这可是博取声望的大好时机。”

    特地嘱咐汉斯戴上铁手套,原因很简单。

    他打算使用身为一个贵族,最简单粗暴,也是最有效的解决矛盾的方法——决斗。

    或许对其他人而言,决斗还是个危险性极高的事,即使实力占据优势,也没人能永远在决斗中活下来。

    战马失蹄,恰巧被对手捅穿了防御薄弱处,或是坠马时,脑袋朝地,把脖颈磕了个对折...

    意外因素太多了。

    而且没人能保证,自己的对手实力就一定弱于自己。

    所以,骑士决斗才被称作是“让天父来判决谁对谁错”的一场审判,因为运气成分的确很重要。

    洛萨摇头道:“在个人勇武这方面,我积攒的声望已经够多的了,毕竟,连杀两只狼人的荣誉,都被我一人拿了,我如果出手,他们不可能敢应战的。”

    汉斯恭维道:“大人厉害!”

    洛萨忍俊不禁:“汉斯,你恭维话说的太烂了。”

    ...

    一群衣着光鲜的骑士们,簇拥着阿马尔里克站在“橡木与榛子”旅店外。

    他们跟对面,全副武装的王家骑士和军士们远远对峙着。

    洛萨在骑士团的声望日益高涨,对于这些后来者,言谈举止间对自己大团长的不屑,早已使他们愤怒至极。

    “别冲动,一切由大团长做主!”

    丕平,已经被提拔为“大骑士”兼“掌旗官”,在骑士间很有威信,他自发约束了下属,不再像原先那样鲁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