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黄昏,是陈慧一生之中的至暗时刻。
审讯结束后,警方把她移交到了看守所,看守所给她办理了入住手续,签字画押,她名正言顺地在看守所安家落户了。
她的十个手指头的指纹,和两个手掌的掌纹,以及她穿着黄马甲站在一块标有身高刻度的牌子前照的正面照和侧面照,成了永生难以磨灭的印记,那不是九哥因随地撒尿做的检查,也不是筱雨为了装酷贴在手臂上的火箭炮印章,那是要伴随她终生的。
她成了犯人,不再清白了,辜负了九哥,也辜负了筱雨。
咣当一声,一道铁门,把她和这个世界隔开了,也阻断了她对未来的一切幻想。
那时她心如死灰,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甚至希望自己被判死刑,一声枪响,一切的痛苦和耻辱,一切的不舍和不甘,就都不复存在了,干净利索,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管教把她叫出监室,带进办公室,将一本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交给她时,她的心底才又泛起了涟漪。
她抚摸着书扉页上的那些字,泪如雨下。
在此之前,她一再央求魏警官,不管她犯了什么罪,她都认,但请不要通知她的家人,魏警官当时一笑置之,看来他还是通知了,而且偏偏通知了她最想见到却又没脸见的人。
看守所的生活简单而规律,起床,洗漱,打坐,吃饭,做广播体操,放风,看电视,睡觉,起床……周而复始,每项工作都按时按点。
监室的环境还不错,她们监室住着八个人,都睡在一张大通铺上,通铺的一旁就是蹲便,没有任何遮挡,无论大小便,都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据说男犯人小便时要像女人一样蹲着,这是个没有尊严的地方。
她们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这个方寸之地消磨着时光,放风的地方,不过是个几平米大的,全封闭的阳台,和待在监室毫无差别。
为了防止犯人自杀自残或互相伤害,所有的工具都是软质塑料做的,牙刷没有把儿,只是有个头连着指套,手指充当把儿,这样刷牙很别扭,需要把整根手指都塞进嘴里。
饭菜免费不限量,不过只有瓷实的馒头,和散发着泔水味的水煮白菜汤,和河中的伙食有一拼,然而却再也没有了九哥的肉酱。
有钱的可以报小灶,小灶有菜有肉有米饭,不过价格很贵,数量很少。
陈慧身上本来带着两千多块钱,但因为那些钱疑似赃款,被做为证物封存了。
后来管教告诉她,九哥给她交了不少钱,她可以购物和报小灶了,但她没报小灶,来这种地方,就是受苦的,吃什么小灶啊?
她只买了一件睡衣和睡裤,不买不行,她已经裸奔了好几天了,因为在入监时,她的牛仔裤被检查出含有金属物件,不能带进监室。
她们每天要打坐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每次两小时,盘腿坐在通铺上,可看书,可冥想,但一定要保持严肃,不准起来,不准交头接耳。
监室里安装着无死角的摄像头和收音器,她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管教们的眼睛和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