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柔,有时候,你真让人感到很恶心。”

    “是吗?我还以为,我像猪猪那样可爱呢?”

    “幼稚!”刘启强啧道。

    可是,下一秒,刘启强却笑不出口了。

    但见林雪柔的手上,晃动着小猪麦兜的贴纸。

    那是一份独属于他的回忆。

    “我从第一天,招募你进来的时候,就知道,你跟标爸爸,肯定有甚么连系。”

    记起那五年前的盛夏,刘启强刚从男童院再一次被释放出来的时候。

    刘启强总是喜欢一个人在那个混混经常聚会的公园流连。那时候,他还是壮胖瘦混混一伙,黑色会的其中一员。偶尔,在公园里会传来非常悦耳的单簧管的声音。

    大家都好奇,到底是谁在公园里玩音乐,特别是银乐队的成员。但基于那里是混混的基地,没有人敢靠近。

    但是林雪柔例外。

    以她那绝对的实力,进出公园,根本不成问题。混混们看见她,还得给她嗑个头。

    终于,有一天,她碰上了。

    她全神贯注在刘启强那精湛明快,又分明的指法上,然后她突然察觉到一点,他的无名指显然地比其他手指举得特别高。

    那是一种先天无名指无力的单簧管手,特别想出来的一种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透过故意把手指提高,来强迫手指用力。

    她为什么知道,因为林雪柔小时候,也学过单簧管。

    对,刘启强的启蒙师傅,卧底警察,黑色会和兴和丧字号的堂主杨锦标,正是林雪柔的第一位爸爸。

    她的妈妈林雪晴,为了带她来香港,所以找了杨锦标假结婚。而就在那时候,林雪柔在杨锦标身上,学到了一些单簧管的皮毛。

    那时候,刘启强拒绝了她。

    虽然偶尔,他会跟其他犯过事的学生一样,被强征入队服“兵役”,但他一直不愿意展示出他惊人的音乐才能,只是作为普通的队友苟且的活着,一直没有什么作为。

    刘启强在学校里一直没有朋友,也不会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