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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士钧再不欠你的了。”

    沈士钧这样说。

    他一直觉得,是自己欠了韩秀。当初被抓赴苦役,是韩秀放了他们。后来逃往深山,也是韩秀的妻子为他们送饭,令他们不至于饿死。

    在沈士钧的眼里,韩秀对他有活命之恩。所以,战败逃亡之时,他才不顾一切的去救韩太公。

    他跟在韩秀的身边,除了时局太差,想要混个温饱,想要建功立业以外,最重要的却是这份活命的恩情。

    活命之恩,结义之情,在沈士钧的心里大过天。

    如今,他不仅割袍断义,还切断了自己的子孙根……

    自宫以证清白。

    如果不是愤怒到了极限,失望到了极限,谁能做出这种偏激的事情?

    沈士钧还没有娶妻生子呢,战乱中,他早已与家人失散。若是家人遭遇不幸,他就等于是断了香火。

    这是大不孝啊!

    血,顺着沈士钧的大腿,逐渐沁湿了衣袍,然后又顺着袍子的边际,慢慢的流了一地。

    血腥味扑鼻而来,明明在战场上见惯了鲜血,见惯了残肢断臂,可这次却仿佛更惊心动魄。

    看着沈士钧的样子,众将士心中忍不住升起一股寒意。

    怎么会变成这样?

    怎么就至于变成这样?

    就算被兄弟怀疑,好好解释就是了,什么事情不能弄明白,有必要这么意气之争吗?

    要证明清白,有无数种方法,没必要选最极端的这种。如此冲动,不理智,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简直让人无法苟同。

    但又不可否认,这种证明是最冲击,最震撼,最具有说服力的,让人不得不信服。

    “大……大王!快叫金疮医!”一位大将忍不住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