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站在北边的山坳处打算寻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埋伏,李白这才意识到山坳并不是山沟的意思,它单指的是山间平地,一般位于两山间的低下处。

    通常将山坳作为埋伏地点的士兵习惯于趴在两边的山地上等着兵马从那平坦的山坳处通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下两边的坡地,将还在懵逼的敌人拿下。

    这种简单的兵法在战争中频频使用,所以哪怕是没有念过多少书的吐蕃人也知道了这招,所以在没有办法避开要通过这处山坳时,领兵的将领都会异常小心。在他们的这种小心谨慎下,这个计谋会很难成功,即使成功了死伤的人数也会达到一个可怕的数字。

    但,一会儿将要冲过这北边山坳的不是一支军容整齐,小心谨慎的吐蕃军队,而是一支逃跑的残军。

    即使他们战斗力再高,逃跑的时候实力也会下降一半,而负责埋伏的士兵在面对残军时信心会比平常时候要高许多,此消彼长之下,除了一些幸运值x的人或者武技高强的少数人可以逃出生天,别的人还不是动动小手指就能打倒了吗?

    “公子,”行一从地上爬起来迅速跑到李白旁边小声说道,“我听到马蹄声了,逃军很快就到了。”

    李白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右手虚虚的搭在剑鞘上,眼睛紧紧的盯着不远处山坳进口的那个地方。

    被王君打残的吐蕃军队残军骑马逃到了北部山坳,想要通过这里迅速回家,但面对他们的不是远处家的温暖,而是冷冰冰的利器划破脖子的声音。

    待吐蕃军队全部进入山坳处,一声尖利的哨声划破了天空,等待已久的士兵冲下山坳打了这支残军一个措手不及,李太白拿着剑冲在最前面,收割着一个又一个敌人的人头。

    “公子!”行一一回头就看见有一个吐蕃士卒从地上爬起来拿着剑要刺向李白的后背,行一心里一慌,拿刀将身边的敌人砍到后就要冲过去,但已经来不急了,那吐蕃人大刀已经快砍下去了——咔的一声,想象中的血腥画面没有出现,那刀砍在公子的身上竟然断了。

    啊这……

    行一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愣愣的看着李白回过神一剑取了那敌病的性命后将剑朝自己扔了过来——噫?公子把剑扔过来是干什么咩?

    “噗”的一声,温热的鲜血溅在了脸上,行一的脚步连忙向右挪了一下,一具吐蕃人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心下松了口气,行一不敢再愣神,拿着刀回头继续砍了起来。

    李白微微抬了一下手,刚刚还插在那吐蕃人尸体上的剑回到了手里,他抬起头看向最高的那棵树,嘴角微微勾了一下。

    这场战斗,在还未开始的时候,胜负就已经决定。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突营射杀西蕃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嘴里叼了根棒棒糖,李白靠着大树拿着剑随意的在地上写下了这四句诗。

    “录完了吗?”

    将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李白轻轻舔了一下下嘴唇,甜甜的味道再次席卷了味蕾,“草莓味道的比较甜,下次可以给我一个荔枝味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