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宗爷的大宅子里头,君臣父子还在叙话。

    问得说是当年炜哥带他们过来治伤,太上皇不禁好奇,“炜哥后来怎么又回去了?”

    晖宗爷道:“他说得回去盯着,等到真正国泰民安才回来。”

    太上皇顿时了解,不禁肃然起敬,“炜哥为了北唐江山,真的是鞠躬尽瘁啊。”

    晖宗爷哼了一声,“他本也不愿意,是他那老丈人让他回去的,说如果他们不回去,那就把他媳妇送去非洲种西瓜,让他们夫妻分别个十年八载的,他没法子,只得又回去了。”

    太上皇龇牙咧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啊!”

    大家深以为然,在场的人,谁不曾被他忽悠过一顿?

    逍遥公关注的点永远都比较特殊,他盯着晖宗爷和建宗太子的脸看了一会儿,提出了疑问,“晖宗爷,您为什么看起来比建宗太子年轻这么多?”

    晖宗爷脸色顿时有些微变了,支支吾吾,“这个……武艺高强自然就保养妥当……”

    建宗太子毫不留情地道:“他拉皮!”

    逍遥公怔了怔,“拉皮……条?”这份工作能永葆青春吗?

    首辅踢了他一下,“拉皮,你没了解这里的知识,美容手术,太子妃科普过。”

    逍遥公朦胧的眼底有着学渣特有的困惑无知,“有说过吗?我似乎没听到啊。”

    首辅不管他,问晖宗爷,“您为什么要拉皮呢?就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既然如此,怎地不把头发也染了呢?”

    “他头皮过敏,染一次,脑袋就起一大堆的疙瘩!”建宗太子说着,淡淡地看了晖宗爷一眼,“他倒不是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才去做的拉皮,而是那个医美整容医院是你炜哥老丈人开设的,没生意,他去照顾生意了。”

    “噢,原来如此!”三人顿悟。

    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才说到他们的发迹史,原来当初他们要过来的时候,也不大相信安丰亲王,以为必死无疑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陪葬之物,毕竟,一个是太子,一个是皇帝,死后无一件物品随葬也说不过去,殊不知,就那些个马蹄金便成了发家之物。

    逍遥公听罢,嘿嘿地笑了笑,“晖宗爷跟我的想法一样,我来的时候也以为会死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随葬之物。”

    首辅和太上皇看着他,顿时无语,没想到他竟想到这一层去了。

    “对了,刚才一起来的那个女娃娃,是谁啊?”晖宗爷问道。

    太上皇道:“那您的重孙媳妇,叫元卿凌,她是这里的人,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去了北唐,嫁给了老五,所以吧,这其实也不是两国通婚,是两个时空的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