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天准备去哪?”

    “恩,我准备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儿好好修炼。”沈旭之见昊叔正色的问,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看看昊叔有没有什么意见。“你老人家早点把伤养好,也早一天少拿点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宝贝。只要能多活几年,我也能带着你多走一些地儿。死了,全没了。”

    “去京城看看吧。我好久没见过热闹了,去看几天热闹,咱们再走。”寂寞的老妖怪天生向往着热闹,不知道是火系炙热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

    “你不着急恢复身体?”沈旭之奇道。

    “时间有的是,有什么着急的?”昊叔不以为然的说道。“我每走到一个地方都要尽量去看一看,留点念想,以后万一天地归附原点,那黑暗无边的时候,我也得有点东西想一想不是。像你们就轻松了,什么都剩不下。有时候啊,我倒是觉得你们这样挺好的。不过每次想去找主神,却又下不了决心。”今夜的昊叔分外的磨叨。

    “……”沈旭之想了想,自己去京城有什么事儿干。对了,周怀年还托自己把一个什么东西卖掉,直接顺手卖了,也省得过几年忘了,万一能见到老周,也不好说话。

    “行。明天去京城看看吧。”沈旭之假假的作势打了一个哈气,说道:“这回没事儿了吧,没事儿我回去了。”

    “去吧去吧,本来没几年寿数,一小半的时间还用来睡觉。唉……”昊叔虽然唉了一声,但怎么都看不出情绪有什么低落,倒像是在显摆着什么。

    今夜的昊叔分外爱显摆。

    重新睡去,却怎么都睡不好。恍惚之间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逃荒的路上。一路荆棘,一路坎坷。背后一把带着层层铁锈的柴刀,身子比谢稚彤还要柴火。怀里揣着羊皮袍子,一步一步,走在人间地狱。

    没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侠之气。只有艰难求生的酸涩苦楚。

    遍地灾荒,饿殍遍野。随处可见是奄奄一息,只有眼珠子偶尔还会动一动的半死之人。这些人肚子都涨的很大,那是吃了观音土的后果。饱是饱了,但很快便被观音土坠的肠穿肚烂。沈旭之很难理解为什么这种类似于毒药的东西会被称为观音土。用饮鸩止渴,已经不能形容了,至少饮鸩止渴死的一个痛快,但吃了观音土后,死时悲惨无比。

    少年郎没有吃观音土,也没有吃掉怀里眼睛还没有睁开的羊皮袍子。那时候小白狐狸还没有名字,直到有一天,一个杂货商要用一身半旧的羊皮袍子换小白狐狸,沈旭之犹豫了半晌,最后硬着心肠没有答应。那之后,便给小白狐狸起了一个叫做羊皮袍子的名字。

    每天看着在路上插着草标卖儿卖女的满脸饥色的人们,沈旭之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悲哀。越走到后来,这种事情越是常见。直到有一天,人们不是卖儿卖女,而是开始交换儿女妻子,易子而食。沈旭之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麻木到不知道悲哀,麻木到开始为了活下去无所不为。

    本来以为自己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坚守着做人的底线,但最后,沈旭之坚守下来的,只是带着羊皮袍子活下去。

    每一个寒冬的夜晚,凛冽的北风吹着少年郎淡薄的衣衫,每当那时候,少年郎便会想起那件羊皮袍子。一路上,无论寒冷还是饥饿,无论是疾病还是悲哀,少年郎都揣着羊皮袍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背后的柴刀一次又一次的砍进每一个试图把少年郎和小白狐狸当做食物的人的脖子。又一次次的被当做柴刀,砍下被骄阳晒的干枯的树枝,准备做过冬的柴火。

    流浪,上一世无数少男少女的梦想。沈旭之那时候也曾经梦想自己抱着一把吉他去流浪,走遍山山水水,唱过青葱岁月。想着那个流浪歌手的情人,就这样一天一天,直到自己长大。但现实总是让人崩溃。没有吉他,只有一只给自己惹来无数厮杀的小白狐狸。走遍九州大陆山山水水,见过人间最凄惨的生死分别。没有属于自己的情人可以挂念,每天想的就是第二天该吃什么,怎么能让自己继续活下去。就这样,少年郎长大了。

    这一份沉重已经在那些日子里深入少年的骨髓,化作少年灵魂的一部分。

    睡梦中的沈旭之有些悲哀,一滴泪水在眼角流下。羊皮袍子依偎在少年郎怀里,似乎感受到了那种铭心刻骨的悲哀,伸出舌头,把那滴泪水舔掉。有点苦涩,但那毕竟是正正真真的过去。

    就这么迷迷糊糊,辗转反侧,直到天将将亮的时候,才睡了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