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发型已经乱了,那巡检的官衣已经皱了。

    心想你是不是恨不得将我项上人头拧掉?

    “万禀义,本官上任途中,在大树坡遇劫,抓获强盗若干。经审讯,供出你为幕后指使,你可有什么要说的。你是要指使他们谋害朝廷命官?”

    “嗤,我谋害你做什么,你有什么可值得让我谋害的。我和你今日在十里亭外是第一次得见。不是我说你,大人,硬扣罪名不是你这么扣的。”

    “放肆。”秦主簿又忽然跳出来打岔。

    打岔完,发现万禀义再瞪他,秦主簿竟不敢对视。

    又碍于这么多百姓在看,怕丢了面子。

    秦主簿只能看向堂上的宋福生拱手道“大人,属下认为他是真放肆。”

    那是什么态度嘛,收拾他。让他这些年不正眼瞧人,他连好处都不屑给属下。

    宋福生摆手制止,别打乱他的节奏。

    他眼下确实是能扣哪个罪名就扣哪个,不快速拿下口供,各方面人士就会出动。

    即使万禀义摆脱不掉嫌疑,也会逼迫他先放人,理由是证据不足。

    放出去的人,还好往回逮吗?

    而眼下的证据,实话说,确实有些不足。

    全是那些抢劫犯以及抢劫犯家属的口供。

    那些抢劫犯,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人与万禀义有过直接接触,有接触的是那俩死人,所以这些人的口供通通是“听头儿讲。”

    那两位已死的劫犯家属呢,指证也不过是“曾亲眼见到来家吃饭,看过夫君几次给钱。”

    也就是说,没有万禀义的收条,没有证据证明万禀义作为主犯在指挥这些劫匪为非作歹,这些都不是关键定罪的证据。

    而古代这里,经闺女翻律例书籍在路上与他分析过,要么就有直接有力的证明,像是收条字据类。

    宋福生当时就知很难。

    古代这里识字写字的人少,那万禀义有没有文化都两说,就更不用提那位抢劫犯头领了。那俩死人指定不会写字,会写谁去抢劫?当账房先生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