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后期公司。

    工作大厅。

    周柳不敢置信的看着屏幕上破军行三个字如钢印般敲在屏幕上。

    然后就是一幕狂野飙车戏码呼啸而过。

    下面又打出一行字:

    出品人:立鑫集团。

    联合出品人:易胜影视。

    周柳眼前一晕。

    竟然真的有成片的破军行?

    李闲云竟然招呼都没打就偷偷摸摸提前拍完了?

    他吃惊的看李闲云:“你什么时候拍的?这不是我们的片子!”

    李闲云竖起手指:“嘘!注意你的言辞!协议里说的是破军行,这就是破军行!有什么意见?”

    周柳激动的瑟瑟发抖。

    合同就算做得再细,也是不可能规定一部片子的内容的。

    一般就是规定片名,最多加个题材,有抠细节的加一句话的提纲。

    象蓝元集团这种要品牌植入的需要再多加一些标准,比如必须有蓝元的名字,时长,正面形象,核心人物等等。

    没有品牌植入需求的,就不可能加这些。

    毕竟艺术创作,不可能合同定死,不然你改戏都没法改。

    所以理论上,确实可以这么操作。

    我拍一部同样叫破军行的戏,然后告诉你,这就是你那部。

    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