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控诉的是剧本内容抄袭他曾经发表过的某本不知名——唔,超级英雄行侠仗义嘛,确实有类同,只不过这类类同比比皆是,你要这个算抄袭,那就以后都不用做这类电影了,甚至控诉者本身都属于抄袭。

    毕竟都是演化而来,所有源头都可以归于超人,超人制作方可以告遍全世界。

    至于那位编剧算是最像样的——编剧叫郑德坤,曾经是网大超英系列的编剧之一。

    但是没参与院线。

    不过他作为网大编剧,也是拿到编剧费的,本来没资格控诉。

    所以他控诉的不是抄袭和侵权,而是后续编剧费用未结算——按他的说法,院线版电影也使用过他早期的一些剧本内容,但是却没有给他应有的编剧费用。

    有这事吗?

    还真有!

    因为做剧本的时候,本身就是提出无数方桉,然后不断否定,最终选择适合。

    十五部超英网大的本子,编出的故事加起来做四十部都够了,最终是否决了大部分,只保留需要的。

    但在后来做院线的时候,原本否决的内容,有些又重新提上来了——因为有些否决不是因为这个剧情不好,而是展现难度大,不适合投入有限的网大。

    既然做院线了,投入增加了,那当然就可以用了。

    但这些东西,说白了都是当初做网大的遗留,没有任何理由再给没有参与新项目的编剧为过去的付出结算。

    它也算不清啊!

    郑德坤控诉的就是这个——我为院线超英提供了部分剧本内容,但是易胜传媒使用了却没给我钱。现在我要索赔一个亿。

    其实郑德坤也知道这种事他告不赢,不管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没有理由给你做这种结算的。

    但他要的也不是这个,就是蹭知名度——看啊,超英的本子我有出力的,我也是编剧之一,但他们没给我钱,甚至都没给我名。

    反正只要我出名,怎么都好办,你易胜传媒名声好坏关我屁事?

    说白了就是碰瓷嘛。

    这年头谁还不会碰瓷了?

    李闲云愤怒的就是这个:操,老子这边一火,全特么过来碰老子的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