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第一场雨来得猝不及防,淅淅沥沥打在青石板上,距离晚会结束已经有两个钟,派出去的人说江吟那女人在结束前就已经离开。

    巩书兰推着轮椅来到阳台,脸色阴沉看着外面夜空里呼啸的雨势,“去准备车。”

    保镖应诺。

    半夜的正元街空无一人,夹杂着雨势,连路边的流浪狗都可怜地瑟缩起来。

    雨刹在车窗前不停刮着,保镖把车停在昨晚晚会举办的建筑前,白砖砌起的西式建筑瑟冷静谧,唯有上面在黑夜里闪烁的霓虹灯散发出一点柔和的光。

    他们已经把海城所有街道都绕了一遍,甚至连泥泞偏僻的羊肠小道都趟过一遍,全都没有看到那道身影。

    “小姐,天已经亮了。”保镖看着天边熹微的晨光,雨不再下,路上全是斑驳湿泞的水渍,他透过后视镜看向后车座的女人。

    “找个电话亭打电话给我姐,问她江吟是不是回她那里了。”巩书兰眼里映出浓重的血丝,揉了揉眉心。

    保镖下车,找到最近一个电话亭拨了电话过去。巩书兰垂眸看着自己毫无知觉的双腿,一闭眼就会回忆起昨晚晚会期间,江吟在她身上的模样。

    保镖匆匆回来,摇了摇头。

    巩书兰深吸一口气,“先回去。”

    回到小洋楼,屋里还是一片冷清,那条黑色的三角蕾丝在沙发上孤零零躺着。

    “小姐,小姐!有你的信。”保镖从外面收到一封信。

    巩书兰一边皱眉一边拆开,“什么人送的?”

    保镖说:“是一个卖报的小孩子说是有人托她送过来。”

    巩书兰打开信封,一枚蓝玉扳指完好无损躺在手心里,信上写着:巩家的蓝玉扳指还是戴在手上比较好,巩书兰,你说对么?”

    落款:霍素秋

    信纸在手里慢慢变形,巩书兰握紧手里的蓝玉扳指,闭上眼抑制住胸腔里的情绪。

    “去霍家!”

    ……

    海城的霍家在丝绸的染涤和刺绣工艺上早有名望,从过去给皇室制作黄袍马褂妃子华服到如今结合中西文化而改良的各式旗袍,霍家的地位不容小觑。尽管西洋服饰受到上流名媛姨太太的追捧,本土传统的旧式刺绣纺织技艺大多失去市场,面临倒闭,可霍家却在这种新旧交替的时代下仍然如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