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讲解道:“这是向银盘王国学习的步兵训练方式,擅长接阵对抗骑兵。”他看向罗尔夫:“以后如果率领轻骑兵作战,那就小心点,东郡领的这群步兵们,对付骑兵的威力,可不弱于罗多克的那群步兵们。”

    “哦,当然,我已经把这群用长杆武器的家伙和罗多克人比较起来了。”

    罗尔夫点头。

    眸子微微眯起,他喃喃道:“虽然沙漠强盗们对付这些家伙有麻烦,不过只要换来马穆鲁克,或是斯瓦迪亚重骑兵,这些防御更好的重骑部队,区区连罗多克长矛手都能击溃,何况是这些普通的民兵。”

    康德则生意略肃道:“可依旧要慎重,按照你说的方法,性价比未免太差。”

    罗尔夫则无奈摇头道:“所以说我讨厌长杆武器。”

    他说的,自然就是依靠重骑兵,硬生生的砸进这些民兵们组成的长枪方阵里去,用最暴力,也是最方便的战术,正面将这些民兵直接击溃,击穿他们的阵型。

    但重骑兵的集群冲锋是有反作用力的。

    会导致伤亡。

    尤其是正面强冲长枪方阵。

    哪怕能冲进去击溃击穿,都会造成不小的损失。

    除了双方在决战中能使用这种破釜沉舟的战术,若是在常规试探性的交手时,则绝对不会使用,毕竟杀敌一千,自损也有三百,不划算。

    因此性价比不高。

    “4米的长枪。”

    康德微微眯眼,神色略有肃然:“寻常的步兵,可用不来这种武器。”

    长枪兵需要经过严格训练。

    并不是所有的步兵,都能使用长枪,在历史中就证明了这点。

    只有文明较为先进,能够将军民训练成有组织度的高纪律高协同,才能流畅的使用这种武器,否则就只是徒然被敌人击溃的战场活靶子,一动不动的乌龟壳。

    而且这乌龟壳,只要在两侧和后面狠狠砸进去,就能轻松击穿。

    但训练有素就不同。

    看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