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子辛子,阿父阿母会好起来吗?”

    正在扒饭的辛筝扭头看了眼凑到自己身边的小屁孩,因为天热,小屁孩身上只穿了一条犊鼻裤,这条犊鼻裤还是她让人发的。

    封城之后,城里所有人的生活她也不免要管起来。

    贵族孩子打出生起就有专门的小衣服,反正不穿衣服在贵族中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哪怕是小孩也得穿衣服。

    氓庶与贵族不太一样,小孩子七八岁之前都是不穿衣服的,七八岁后倒是穿衣服了,但一个家庭肯定不止一个孩子,但衣服却只一两件,因而谁有事需要出门就谁穿衣服,不出门就不穿。

    哪怕是有衣服穿的,往往是一件衣服穿一辈子,再传子传孙,更有甚者,穿树皮。

    这还不是最不知羞的,最不知羞的是奴隶,除了贵族的家庭奴隶,奴隶都是不穿衣服的,贵族给家庭奴隶穿衣服是觉得伤眼,但不在自己眼前出现的奴隶穿不穿就没有意义了。

    反正辛筝曾经见过贵族庄园里,成百上千的奴隶共耕,没一个穿衣服的。

    布就是钱,一个奴隶一身衣服多糟蹋钱?

    辛筝对这些有所了解,但彼此都没关系,她也就没理会过。

    氓庶孩子穿不起衣服,她提供更多的工作和赚钱机会,赚到钱了,你想买就买,不想买就让孩子继续光着呗。

    至于奴隶。

    什么时候成了人,自然就可以享氓庶的待遇了,但别指望她为废奴流血,废奴需要流的每一滴血都必须奴隶自己流。

    没有关系时,她非常冷淡的旁观着,但当郊邑所有人都不得不由她管起生活后....

    强迫症是病,得治。

    奈何没得治。

    这个孩子身上的衣服便是她发的,在花钱与强迫自己欣赏各种裸/体之间,辛筝选择前者,给所有人没衣服穿的人发两条布,至少遮一下□□。

    反正她现在不差这点布,虽然对王的忠心很值得商榷,但辛筝还是一个很合格的臣子。

    在我还没明着捅你刀子之前,我会非常尽心尽力的维护你的名声。

    在郊邑所为,她是以王的名义做的,征了城中所有的物资,不论粮食还是布匹,不白拿,辛筝非常有节操的打了欠条——以王的名义打的。

    本来准备让王还的,不过在之前的贵族逃跑之事后便自己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