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萍低下头看着仰着头颅,很可爱的安晚。“晚晚想吃猪肉吗?”

    安晚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嘟嘟嘴:“想吃红烧肉,五哥说很好吃。”

    正常的小孩子哪里会不想吃猪肉的,而她现在就是小孩子。

    所以,必须努力演好。

    这样才有肉肉吃。

    为了吃一口肉,她容易吗?

    “那今晚我们吃红烧肉好不好啊?晚晚。”云萍看到安晚一脸的馋猫模样,

    “好好好!”连说三个“好”字,安晚兴奋地举着小手跳起来。

    红烧肉哎,她都好几年没吃过了,好怀念那个味道啊。

    甜甜的,一口一个,和着米饭一起吃,不油不腻,那味道简直了。

    只是剩下的猪肉,不知道云萍和陆森是拿去卖还是分给别人吃?

    她想拿去卖了,以后就能经常买猪肉吃,这样自己和陆家人都能吸收一点营养。

    他们太瘦了,面带菜色,清瘦羸弱。

    剩下的一点钱就给陆景行几兄弟买新衣服新鞋子,因为她看到他们的衣服都洗得发白,鞋子都快磨穿了。

    陆森走过来,跟云萍小声说:“价格商量好了,卖给村里的猪肉强,大概能赚上三百块,但具体数额要把野猪送到猪肉陈家称一下才知道。”

    “只留一副猪大肠和三十斤猪肉,我们家吃五斤,我那几个兄弟每家三斤,隔壁两家每家两斤肉,村长家和何家各三斤,还有阿昌家三斤,一共三十斤。你觉得这样行吗?”

    站在一旁的安晚,耳朵灵敏,偷听到了陆森的话。

    她表示他的行为和决定还挺不错的,很满意。

    没有愚孝到用一头野猪送给陆老太,不顾妻儿的身体健康,只为成全他自己所谓的孝心。

    也没有那可悲的虚荣心,把野猪分给全村人。

    还有他做到了尊重妻子这一点,大多数的男人有大男子主义,是不会征求妻子的意见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