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侍主,不敢生贰心,这是吾等为臣的本分,豫让,你可记住了?”

    十年前的豫让只是一个弱冠少年,他当时茫然地抬头问叔叔道:“若主君待臣不好呢?”

    叔叔板起了脸:“那你也得尽力做事,委质效忠,不止是说说而已,吾等虽然是穷士,却也有穷士之义。”

    叔叔的话,他不认同,良禽择木而栖,士为知己而搏,身为士人,应该有一定的选择之权。

    风沙让脸蛋粗糙,上面覆盖了一层胡须,常年使用兵器让手磨起了厚厚的老茧,昔日少年已经成长为一名战士。豫让年纪不大,却已经走马灯似的侍奉过范、中行、知三家,范氏视他为路人,中行视他为弃子,直到三年前,他终于在灭仇由一战中,遇到了自己的明主。

    知氏君子信任他,赠他衣食美女,名马貂裘,更重要的是连续不断的升迁和重任,他也信赖知氏不会辜负于他,可以将性命妻子相托。这才是豫让理想中的“君臣以义合”:君待臣如犬马,则臣待君如路人。君待臣如手足,则臣待君如腹心!

    所以他才会站在这里,愿意为知瑶而死!

    豫让所在的位置是知军前锋,两军交战,压力最大的显然是前排。放眼望去,对面那矮矮的壁垒之后究竟有什么?持兵刃的敌人?如飞蝗一般的箭雨?弹射飞石的可怕器械?是个人,便难保不会胡思乱想,若是胆小的,战前肃杀压抑的场面就会吓得他们两腿发软,毫无斗志了。

    但豫让身边的三千死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俱是勇锐敢战的老卒,跟着知瑶转战南北,打过很多场仗,不惧眼前场面。

    “轰隆隆!”响应他们的战意,鼓声从后方传来,此时若回头,还能看到中军的掌旗官们手持旗帜,左右前后摇动不止。

    豫让熟悉旗鼓,听在耳中,比自己新婚妻子的呼唤还要亲切,他不必回头看旗,通过鼓声已明白了知瑶的命令,当下拔剑在手,直指前方。

    “这是主君在亲自擂鼓,赳赳武夫,公侯腹心!”丹水东岸的战场之上,站在稀疏枯黄的草间,豫让发出了一声大喝!旁边的人随之一起高呼!

    知军每一百人结成一个战斗序列,五百人一阵列。在豫让带领下,第一排开始向前行进,第二列紧随跟上,接着是第三列、第四列、第五列、第六列,战车在后面压阵。如果让战车居前,那么马儿就会被敌方的箭矢和飞石所惊,使之脱离阵列,或反过来冲乱队伍,不利整体作战,因此豫让把他们留在后边,作为的预备队。

    马儿的大长腿,尖耳朵,天生就是为了逃避危险而生的,豫让没法像他与赵无恤第一次照面时,那个御马师做的一样,逼它们向死而生。

    也唯独精神坚韧的人类,才敢于向着死地前进!

    “不要急着冲锋,拿着兵器以正常行速前进,积蓄力气,当临敌还有两百步之时,听我号令再呐喊冲锋!”

    魏氏那边也已经缓缓开动了,但是比豫让部走的慢一些,豫让注意到,有一部赵军从壁垒里开出,在前面列阵,似乎是想阻止魏氏,毕竟他们人数更多,对于豫让部,却并未重视。

    “汝等会为对我的轻视付出代价……”他计算着距离壁垒的距离,心中默念着三百步,两百五十步,两百步……这是飞石的攻击范围。

    中军处,知瑶的鼓声先是平缓,节奏较慢,鼓点与鼓点之间的停顿较长,但随即,停顿越来越短,节奏变快,鼓声激昂起来!

    “冲锋!”豫让一声高呼,三千死士开始向前奔跑。

    十多块飞石从不同位置呼啸着弹射出来,在死士们分为数股奔跑的情况下,大多数落空,仅有数枚不偏不倚击中了倒霉蛋,就仿佛横扫过秋日原野的猛兽般,将死士连同其后面的人扑翻在地,顿时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