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晚就一章,明天三更

    王孙胜是楚国的王孙,出身不可谓不高,他还是伍子胥的义子,在吴国二十年,又北上游历诸侯,最终归于赵氏,经历不可谓不丰富。

    所以大江南北的吃食,王孙胜几乎都尝了个遍:吴国的饭稻羹鱼是鲜甜的,越国的香菌也是一绝;楚国的山珍数不胜数,华阳山的芸菜,云梦湖的芹菜,和猩猩的唇,獾獾的掌炖在一起,堪称人间美味;齐国的海味,鲛翅和海参都不俗,最著名的却是东海的鲕鱼烩……

    到了晋国以后,除了传统的豹胎等稀罕物外,也品尝过这里流行的面食,水引饼、烤饼、饴糖点心,还有传说味道胜过肉食的豆腐之类。

    王孙胜虽然不是孔门弟子,却也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讲究,对于食物的见识,他称第二,只怕没人敢称第一。

    不过今日在长子郡郡守府邸内召开的这场大宴,端上来的菜却让他大开眼界了。”还真是别开生面啊……“

    王孙胜心里嘀咕着,眼睛却盯着面前的菜,一眨不眨。

    金黄色的色泽,配着刚撒上的青盐,散发出让人垂涎三尺的焦香,这无疑是刚出釜的食物,然而制作的材料却让人目瞪口呆,竟是蝗虫!

    长子郡守官署内,摆开了三四十张案几,能赴宴的要么是长子郡大夫以上的臣僚,要么是当地德高望重的乡三老、豪长,或者说王孙胜这种跟随赵无恤率军灭蝗的将领,都瞧着案几上的蝗虫大餐,面露难色不敢不下箸。”吾等都是体面的贵人,岂能吃下贱的虫豸?“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怎么,都不吃?“

    首席之上,赵无恤的案几上也不例外,放着一盘蝗虫做成的菜肴,他说道:”此乃昨日刚捕到的活蝗,吾得之,命庖厨洗尽尘泥沙,去其头翅,以豆油炸之,至脆熟方才出锅。彼既食人谷,人亦食其肉,这样,余带个头,二三子都尝一尝吧。“

    赵无恤是生吞过蝗虫的人,烹熟的他更不怕了,当即夹起一点油炸蝗虫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了进去。

    过了一会,赵无恤才睁开眼睛,赞道:”色泽金黄,脆香美味,余味无穷,真乃佐酒待客的一味佳肴!“

    官署内的众臣都随着他的吞咽,动了动喉结,对其言却将信将疑,但主君已经两次食蝗了,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实在说不过去。

    接着,赵无恤又让竖人将余下的几种菜送上来,各自吃了几箸,然后对群臣做了一个”请“的姿势,赵无恤已经做出表率,现在该轮到他们了。

    群臣无奈,纷纷拿起了筷箸,不过有人比他们领先,那就是赵无恤麾下的猛将田贲,他在秦国受的伤恢复的很好,对主君的感激之情却越发浓重,今日被赵无恤喊来赴宴,别说端上来的是蝗虫,就算是碎铁,他也吃给你看啊!

    他瞄准的是一碗蜂蜜蝗虫,大手一把一把地抓起来,塞到嘴里嚼得嘎吱作响。这些蝗虫做法是先滚满香料再浇上热蜂蜜,所以它们又甜又烫,田贲吃得不亦乐乎。

    其他人见又有人做出表率,遂夹起一筷箸,闭着眼睛放到嘴里……”咦,味道还真不错……“王孙胜大吃一惊,他吃的是一串插在竹签上烤熟的蝗虫串子。将蝗虫去翅腿,穿竹签上以碳火慢烤,烤时蝗虫上要刷匀豆油,这样才是保证烤出的蝗虫外焦里嫩。在洒了食盐、花椒后,便产生了让人忍不住想大嚼为快的喷香干脆。

    这一吃,才发现田贲和王孙胜没有骗他们,这些油炸蝗虫虽然卖相一般,看着瘆人,但烧烤蝗虫的味道的确很不错!

    臣子们便纷纷称赞道:”食之如虾干,不料这小小螽斯,竟然是人间美味。“

    赵无恤笑而不言,吃蝗虫在后世的中国并不算新鲜事,天津人和云南人都好这口,放眼世界,日本人和泰国人也对蝗虫情有独钟。由于蛋白质含量高,油炸的蝗虫吃起来还有点像炸鸡,营养价值和鱼肉类相当,是种不错的小吃。

    食髓知味,在尝到蝗虫滋味后,臣子们吃起来也没了心理负担,毕竟很多人都有吃蜂蛹或者蚕蛹的经历,论恶心程度,蝗虫实在不敢称第一。而且在赵无恤”彼既食人谷,人亦食其肉“的鼓励下,众人像是在惩罚蝗虫的罪行一样,吃的心安理得,每一口都正义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