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这样一种生物。

    叫做——越想睡,越睡不着。

    房间内太安静了,安静的百墨把电子时钟内的电频声都听得一清二楚。同时,这个房间也太吵了,房间内的各种机器运作声与门外走廊上传来的脚步声和交谈声交织在一起,简直就是在他耳边敲锣打鼓。

    百墨将那闭得肌肉酸痛的眼睛猛地睁开,然后面无表情地坐起身。

    大概是精神体在附近的原因,他的五感能力又提升了。

    虽然只是那么一个度的提升,但是也足够令这些无处不在的环境音产生扰民效果了。

    ‘咕噜噜’。

    他的肚子传来叫声。

    躺了快四个小时,睡没睡着,倒是把自己给搞饿了。

    没有办法,继续躺在这里也没什么用,百墨掀开被子,然后习惯性地把被子折成哨兵训练时要求的豆腐块,他穿了一身柔软又宽松的白色套头上衣配着黑色的长裤,踩着自己的拖鞋按着记忆往餐厅的方向走去。

    倘若他没有聚精会神地去跟踪,他只是能感受到超狼的大概方向。所以他能感受到超狼还在这艘船上。

    昨天回到房间后,一直到刚才,他躺在床上一点也没睡着的原因除了四周的声音,还有一点就是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超狼不来找自己。

    虽然超狼是条哈士奇,传说中的撒手没,时常自己跑出去溜达玩耍看热闹,但是还从来没出现过像现在这样的情况。

    这算什么?叛逆期到了闹离家出走?吾儿叛逆伤透吾心?

    想起超狼身边跟着一个疑似向导的男人。

    百墨嘴角下撇,心中又是不爽又是酸涩。

    儿子大了不由爹。

    该死,那个男人就那么好吗?!连爹都不认了!

    捏着拳,百墨一边咬牙切齿,一边在自动烹饪机那里拿走了自己之前点好的食物——一份不加盐的肉排。

    找了个角落坐下,百墨没有像别人那样斯文地用着刀叉把肉切成小块,而是直接叉起了肉就往嘴里塞。

    像是要把自己那股无名的怒火借机发泄出来一般,他狠狠地咬住肉排撕下一块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