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沈老太太走的那日起算起来已有五天了,沈南珠呆呆地坐在屋前的石头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地上的一窝蚂蚁在搬家。

    正午的太阳很大,直直晒在地上,把她的影子缩成小小一团。

    路过的村民纷纷侧目,有的一脸同情,有的幸灾乐祸。

    “沈老太太走后,这傻子以后可怎么活啊?”

    “脑子不行,但小脸蛋还是挺俊的,嘿嘿。”

    “女人嘛,要脑子有何用,能生孩子就行了。”

    “就怕生出来的孩子和她一样是个傻子就完犊子了。”

    “嘘,小声点,别让这傻子听见了。”

    “听见又怎样,她又不懂,你叫她傻子她还乐呵呵。”

    沈南珠一记刀眼劈过去,狠狠地瞪了路过家门口的两个嘴碎又猥琐的男人。

    “哟哟,你看她还瞪我呢,嘿嘿嘿,这小眼神看着真带感,要不是我家里那母老虎,我都想收她做偏房了……”

    “得了吧你,你家里穷得叮当响,再养个傻子,你怕不得上街要饭去。”

    “哎你还别说,这小眼神小脸真馋人,可惜隔壁家村长防人跟防贼似的,不然进去摸摸小手……”

    “嘘——村长来了,快走快走!”

    沈南珠看着地上走近的一团影子,抬起头眯着眼睛看向头顶上方。

    “村长伯伯……”

    “珠儿,大太阳的,你蹲在那里干什么,你奶不在了,晒出个头痛脑热也没人照顾,听伯伯话,快进屋吧。”

    李顺颇有些头疼地看着蹲在地上的小姑娘,这孩子是个遗腹子,出生的时候母亲就难产死了,到了三岁发了一场高烧把脑子烧坏。

    人越长越大,模样也愈发俊俏,可惜脑子一直停留在三岁时候的样子,懵懵懂懂。

    即便如此,沈老太太还是跟个宝贝疙瘩似的一直护着,不然这小傻子哪还能长得这么好,小脸白白嫩嫩,身上的衣服虽然打着补丁,但也洗得干净。

    李顺看着眼前的孩子,眼睛黑白分明,要不是他一直看着她长大,一时间也看不出来是个痴愚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