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克的血液弥漫在空气中,导致追捕猎物的哥布林们变得更加兴奋、疯狂。

    在看到突然出现在这里的布克后,和布克有过节的他们自然不会把后背留给他,谁知道这小子会不会背刺他们。

    但这种做法也引起队伍里部分成员的不满:“该死的,你疯了吗!那小子的鲜血会引起哥布林发疯的!”

    杀掉布克的男人是个刀疤脸,他从布克身.体.里.抽.出弯刀,旋即甩掉沾在刀刃上的血液。

    他偏过头对抗议的家伙笑起来:“老子看你才是蠢货!”

    “什……”被他骂的人愣了下,还没来得及反驳,就看到布克的尸体被刀疤脸直接从他头顶扔了过去,然后重重摔在向他们奔跑而来的哥布林群面前。

    哥布林们看到被对方丢过来的饵食,争先恐后地开始争抢起布克的尸体,全然不顾眼前的那些大活人。

    对它们来说,比起那些活着会逃跑的家伙,它们更乐意享受唾手可得的食物。

    就这样,几人借着布克的尸体成功逃离了哥布林部落。然而,还没等他们走几步,就看到不远处披着斗篷站在那里的李洛斯。

    “你是谁?”刀疤脸神色警惕地举起手里的弯刀,询问起对方。

    “要不要合作一把?”李洛斯抬起手指在半空书写起来,水蓝色的字迹出现在众人面前,他顿了顿,“你应该明白你们没有拒绝的权利。”

    在这世界上,魔法师的地位独树一帜。

    而有眼力的家伙都清楚,一位厉害的魔法师不是看他能搓出多大的火球,或是能发动多厉害的魔法,而是看他对魔法的掌握程度有多深。

    这个深,就在于对魔法掌握的精准度,和控制力。眼前这个能用魔法写字的家伙,显然是个能精准操纵魔法元素的魔法师!

    至于向布克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到死都不可能懂,利用魔法在半空写字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您、您有什么吩咐吗?”刀疤脸立马收起弯刀,毕恭毕敬道,“极霜小队愿意为阁下效劳。”

    “我要那些哥布林。”

    看到出现在半空上字迹,刚捡回一条命的刀疤脸险些大骂:这摆明是叫他们去送死啊!这该死的魔法师!

    可不管内心怎么想,表面上他却脸色为难:“尊敬的魔法师阁下,那些哥布林实在太难对付了,就凭我们这些人根本就打不过啊……”

    李洛斯再次抬手,在半空中利用火魔法写出字迹:“或许是我表述出了些问题。”

    紧接着他换了风魔法和土魔法在半空继续写:“你们要做的是捡哥布林的尸体,然后拿回去卖钱,最后把获得的钱交到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