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好了菜,沈平拿开水将碗碟都烫了烫,像这种小饭馆,卫生还是要注意一下的。史红玲笑嘻嘻的看着沈平在那里忙活,一手拄着下巴,笑道:“你别看这里破破烂烂,好吃的东西都在这种店里面。”

    “既然是媳妇说好,就算是刀子我也得吞下去。”沈平笑着说道:“我这样说话是不是很有狗腿的气质?”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怎么知道吐不出来,是尝过了吗?”

    史红玲直接飞了一个白眼,让沈平自己体会去,就在这个时候,火烧端了上来,沈平看着占满了整个盘子的火烧,心道这年代的劳动人民就是实诚啊,咬上一大口,肉足馍脆,汁水丰盈,有种从内而外的满足感。

    抬眼就看到史红玲在看着自己,沈平直接递了过去,道:“虽然说晚上要节食,不过尝两口应该没问题,不愧是媳妇介绍的,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哪有你这么多说头。”史红玲说着小口咬了一下,也细细的品尝了起来,仿佛是要体会沈平方才话里面的感觉。

    沈平则是笑道:“你可别小看这两句话,你要是学会了,再加上这逆天的颜值,随便上一个美食节目,都能混成美女主持,那些看电视的都恨不得舔屏!”

    “真恶心!”

    两人说话这一会,凉糕也上了来,一份只有小小的一碗,里面白白嫩嫩的一个半圆形,上面浇着红糖。俩人一人端着一碗,拿着个小勺,小心的挖着,露出里面的豆沙馅和青红丝。

    沈平尝了一口,又凉爽又甜糯,夏天吃正好,点点头道:“这糯米不错,甜味也是恰到好处。”

    “嗯,我就喜欢这家的凉糕!”史红玲一口一口的小心吃着,眼看沈平嘴里面吃着火烧,眼睛却盯着眼前的凉糕,心中好笑,忽然将勺子伸到了沈平前面的碗里。

    “你什么时候都学会偷吃了,吃自己碗里的就好了!”沈平赶紧将火烧放下,拨开她的勺子,俩人顿时抢成一团。

    吃完了东西,两个人重新走上了大街,拉着史红玲的手,女孩穿着一身水绿色的连衣裙,露出下面光滑细腻的小腿,脚上踩着水晶绊带凉鞋,身材曲线窈窕,脸上洋溢着青春欢快的笑容,和沈平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极高,有的时候沈平也不得不感叹,女孩这两年发育的真快,胸前的小笼包一两年的时间就变成了足以吸引人眼球的山峦。

    两个人正走着,史红玲包里面的手机忽然响了,她一接听,就听对面传来清脆带着一点糯糯的声音道:“玲玲,怎么这几天都没有见着你人啊,好几次给你打电话都不在家,今天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伯伯那里知道你前些天买了一个手机,老实交代,你到底在忙什么呢?”

    “雪儿啊,我朋友从龙城过来,就陪他在燕京玩一玩。”

    “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我呢,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找你?”

    “不用了,我……”史红玲刚刚想要推辞,旁边艾达商场的广告声音却传入了手机的话筒,那一边的女孩似乎也是这边的常客,听到了之后直接说道:“你就在步行街的艾达商场吧,我正好也在这边呢,离你最多五分钟,咱们一会在商场北门见面吧。”说完也不给史红玲推辞的机会,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听着电话对面传来的忙音,史红玲只好转过头对沈平说道:“咱们去那边吧,一会我一个朋友也要过来,她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初中之前一直都是一个班,我们两家的院子也是相邻的,后来寒暑假回到燕京,我们两个也经常在一起。”

    沈平笑道:“原来是你的发小,叫做什么名字?”

    “她叫做曹雪,不过她比较爱玩闹,人也比较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