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美利坚没有‘666’这么简单直接粗暴还能特别顺畅的表达情绪的词语的话。

    估计这会就是一水儿的666+。

    不过乔西等人还是很顺利的用美式的俗语表达了他们的想法。

    “hatthefxxk!”

    翻译成中文,大概是卧槽。

    “苏,那什么,其实我们刚才有点走神,没能太听明白,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乔西轻咳了两声,道。

    其他人也跟着说了些词。

    “again……”

    “please!”

    苏小木愣了几秒,接着才回神且不慌不忙的重新简短的再次说了自己的构思逻辑。

    心里:

    “书上果然有骗人的,这美利坚人也不一定务实。”

    “这麻省理工的博士生、研究员也不一定都是那么的专心……”

    “总感觉他们都想叫我爸爸……咦惹……”

    乔西等人刚才只是太震惊,回过神来后,当然就不再这样那样的‘666’不务正业耽误时间。

    在苏小木的时间里,他们也会提出自己的构思,一块完善这个本来就很优秀的构思逻辑。

    “……我个人觉得是不是要着重区分一下大拇指、食指、中指这三个日常生活中最常用,最顺手的手指的程序功能区?”

    乔西很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我也认同乔西的观点,毕竟程序就是程序。”

    跟着就有人附和。

    这是很正常的思维逻辑,很科学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