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皮甲上封都能露出白嫩的肌肤,可见和商朝女子却有不同的地方,商朝女人是万万不敢这么穿的。

    女子脆声说道:“山魈大王,不要小看了纣王,毕竟纣王曾著四本功德之书,心智高绝,绝非普通!《本草纲目》就算是我族神殿使者也奉若宝典,纣王如此才智,自然知道我族长处,现在竟敢和我旷野一战,想必有信心。·

    山魈贪婪的看了一眼眼前的女子,不过却不屑的说道:“圣女所言太过夸张了吧?我看了纣王无非是自大之辈!御驾亲征并想拿个首功罢了,如今如果旷野一战,我定然让他有来无回!”

    山魈说完话,其实心中也在戒备,他不是傻子。

    百越之中的圣女已经提醒了他,而且圣女的心智在山魈看来,也是非常高绝,自然明白圣女也是在劝解自己,只是看到圣女在夸赞纣王他心中不爽。

    但是不能在剩女面前露了怯弱之态。

    所以山魈才嘴硬的,就见山魈对手下众人说道:“点齐兵马!

    但是在天子面前,他也不敢多说。

    李志对这个时代的打仗之法不慎了解。

    但是李志知道这个时代应该打起仗来比较笨拙。

    而且兵法谋略还不多,想到这里李志决定,用最简单的排兵布阵之法!

    也就是元末之时,用明朝大军对付元代大军的办法!

    所以说百越和蒙古区有一些区别,但是在李志看来就有共性。

    都善于骑射!

    那么就用明代的办法收拾百越。

    其实明代之所以能胜过曾经踏破欧亚非的蒙古铁骑,因为蒙古之所以对付宋代游刃有余。是因为当时宋代国力积弱,根本就没有骑兵这样的东西!

    战马十分的少,面对蒙古的铁骑自然不是对手。

    另一个就是明代的杀手锏了……

    当然李志也带来了!

    李志点兵五万,带着五万人直奔旷野而去。

    此李志志决定和百越好好打一场,让百越知道他可不是好对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