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之后,下午五点半,暑热未消。

    楚凌歌把车泊在清河边的停车场,与陆煜双双下了车。陆煜穿一身米色长裙,戴着玳瑁色太阳镜,淡扫蛾眉,与楚凌歌并肩走在一起,典型的金童玉女,吸引了无数羡慕的目光。

    这一带是花鸟市场,还有很多宠物店。走进去,迎面遇见的都是些妇女儿童。蓦然出现一名风度翩翩的帅哥,显得与背景格格不入。

    陆煜看着楚凌歌,浅笑盈盈:“boss,很多人都在看你。”

    每次陆煜跟他开玩笑,都会叫他“boss”,楚凌歌弯了弯唇角:“明明是在看你。”

    “如果这里都是男性,我就当是夸奖了。”

    “有很多男性啊,你没看见吗?”楚凌歌一本正经地道。

    “哪有?”陆煜纳闷。

    楚凌歌的手指从两旁的商店一一指过去:那些悬挂的鸟笼,还有陈列在门口的狗笼……唇角的弧度煞是好看:“看见没?这些可都是雄性。”

    陆煜愣住,睁大眼睛瞪着他,想生气,却终究忍不住笑出来:“从没见过你这么幽默,boss。”

    楚凌歌深黑的眸子中尽是暖意:“现在不是工作时间,叫我凌歌吧。”

    陆煜毫不忸怩:“凌歌。”

    楚凌歌边走边问:“叫我到这儿来干嘛?我可不认为你会来买花草虫鱼。”

    陆煜长长的睫毛忽闪了两下:“如果我是来买花草虫鱼的,你会陪我吗?”

    楚凌歌肯定地答:“不会。”

    陆煜叹息:“你这人好无趣,难怪公司里女同事们一个个望洋兴叹,都说你不解情趣。”

    楚凌歌丢过来一个威胁的眼神:“当面诋毁你的上司,就不怕我年底扣你奖金?”

    陆煜摘下太阳镜,侧眸看他,眼波像一池阳光下的湖泊,清澈而明亮:“现在不是工作时间,凌歌。”最后两个字咬字特别清晰。

    楚凌歌忍俊不禁:“好,好,是我的错。你就别卖关子了,说吧。”

    陆煜的目光掠过整个花鸟市场,又掠过几乎快要消失的“清河”,那里只剩下一条小水沟了——“这地方,在阆然市算是最古老的街区了。”

    楚凌歌眼睛一亮,他已料到陆煜想说什么。而陆煜也从他眼里读到了他的想法,她向他会心一笑:“市政府有意规划这个地方,我听我爸无意中提起的,先跟你透个底。凌歌,你觉得这地方应该如何改造?”